祁门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乡两级权责清单目录、公共服务清单目录和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2021年本)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创优“四最”营商环境,持续深化“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建设,县政府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国务院及省政府调整权力事项和规范性文件出台调整废止,结合政务服务等实际需要,对县乡两级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进行调整修订。现将调整后的《祁门县县乡两级权责清单目录》《祁门县县乡两级公共服务清单目录》和《祁门县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予以公布。
清单目录公布后,《祁门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祁门县县乡两级政府权责清单目录(2019年本)的通知》(祁政〔2019〕36号)、《祁门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祁门县县乡村公共服务清单目录(2019年本)的通知》(祁政〔2019〕38号)、《祁门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祁门县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2019年本)的通知》(祁政〔2019〕37号)和《祁门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祁门县县级依职权类权责事项清单目录的通知》(祁政〔2020〕33号)即行废止。
2021年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