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字牌河等规模以下河流管理范围划定方案的公告
日前,祁门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组织力量,完成了金字牌河、十里牌河、旸坑河、汊口河、严潭河、查湾河、罗村河、大北水、彭龙河、叶村河、江村河(文闪河)、白茅港(新安河)、白茅港左支河(良禾河)、郎溪河、阊江(柏溪河)管理范围划界工作,经审查后,现发布县域内金字牌河等规模以下15条河流管理范围划定方案公告。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其安徽省实施办法,《安徽省水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安徽省湖泊管理保护条例》等涉水法律法规规定,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各项措施,全面做好河湖管理和保护工作。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河湖管理事权划分,依法加强对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农业农村水利、发展改革、财政、生态环境、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城乡建设、文化旅游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做好河湖管理和保护的相关工作。
附件:
附件1、金字牌河管理范围划界成果表
附件2、十里牌河管理范围划界成果表
附件3、旸坑河管理范围划界成果表
附件4、汊口河管理范围划界成果表
附件5、严潭河管理范围划界成果表
附件6、查湾河管理范围划界成果表
附件7、罗村河管理范围划界成果表
附件8、大北水管理范围划界成果表
附件9、彭龙河管理范围划界成果表
附件10、叶村河管理范围划界成果表
附件11、江村河(文闪河)管理范围划界成果表
附件12、白茅港(新安河)管理范围划界成果表
附件13、白茅港左支河(良禾河)管理范围划界成果表
附件14、郎溪河管理范围划界成果表
附件15、阊江(柏溪河)管理范围划界成果表
祁门县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