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6406/202304-00101 信息分类: 办理制度和总体情况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通知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祁门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3-04-18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祁政办明电〔2023〕7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祁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祁门县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3-04-18 09:46 信息来源:祁门县政府办 阅读次数:

祁山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今年我县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22件,其中主办件1件(为政协提案),协办件21件(建议4件、提案17件)。为切实做好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不断提高办理质量,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今年市政府继续对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严格考核,建议提案有关材料报送和落实情况将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并明确专人负责办理,切实做到每件建议提案有人管、有人办、有着落。要进一步创新思路、强化措施、加强沟通、狠抓落实,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市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二、按时报送。属我县主办的1件提案(232号),协办单位务必于4月20日前将协办意见报送到牵头单位,同时抄送一份至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单位要及时汇总形成答复意见于4月  30前报送至县政府督查室,经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会同县政府督查室与委员进行见面并征求意见。属我县协办的22件建议提案(建议105号、121号、128号、132号;提案2号、4号、8号、14号、25号、41号、116号、125号、126号、147号、152号、160号、161号、169号、178号、283号、293号),协办单位务必于4月15日前将协办意见报送到牵头单位,同时抄送一份至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单位要及时汇总形成协办意见于4月20前报送至县政府督查室(同时发电子文档至qmzfdbs@126.com.),经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上报主办单位。

市建议提案有关材料报送和落实情况将纳入县政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迟报、逾期不报或落实不力、敷衍应付的单位,将在考核中予以扣分。

附件1.协办单位建议办理格式.docx

附件2.主办单位提案办理格式.docx

附件3.2023年度市人大建议提案任务交办表.docx

祁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3日

祁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