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凫峰镇部分扶贫项目进行资产处置的公示
根据《祁门县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祁农工办[2025]17号)文件要求,我镇村严格按照帮扶项目资产处置流程,先经村级“四议两公开”会议审议后,5月20日经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审定通过后,拟将凫坑村白芨种植项目;凫坑村茶叶加工厂(含附属工程);凫源村、凫坑村袋栽黑木耳水稻轮作项目三个资产进行处置,现将会议结果进行公示,详细情况见附表。如果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公示期为7天(从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5月27日)公示期内如对项目处置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
凫峰镇人民政府
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通讯地址:
凫峰镇人民政府监督举报电话:0559-4589058,邮箱:95427710 @qq.com,通讯地址:祁门县凫峰镇人民政府;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12315
附件:凫峰镇需处置资产情况说明
凫峰镇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