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凫峰镇凫源村溪头组灌溉渠实施方案的公示
根据《安徽省扶贫办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的实施意见》、《安徽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要求,为切实做好项目实施,现将项目实施方案予以公示(项目实施方案附后)。
公示期为7天(从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6月19日),公示期内如对项目实施方案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如无异议或不影响项目实施,公示期满后项目按照实施方案进行实施。
投诉监督单位、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通讯地址:
祁门县农业农村局监督举报电话:0559-4523066,邮箱:ahqmfpb@126.com,通讯地址:新城区梅城大道旁农业大楼;
凫峰镇人民政府监督举报电话:0559-4589058,邮箱:95427710 @qq.com,通讯地址:祁门县凫峰镇人民政府;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12345
附件:凫峰镇凫源村溪头组灌溉渠实施方案
凫峰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