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6545/202107-00055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祁门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1-08-02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祁财农〔2021〕62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稻谷种植面积核实和补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02 14:57 阅读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统计局、安徽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关于调整完善稻谷补贴政策的通知》(皖财农〔2020〕54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保护农民种粮利益和种粮积极性,尽快落实稻谷补贴政策,兑付补贴资金,现将2021年稻谷种植面积核实和补贴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核实稻谷补贴面积。

农户据实向村委会申报稻谷种植面积,村委会登记、核实,登记完毕后必须先在村政务公开栏和村组集中点张榜公示一周,必须留存公示远近景图片,做到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公示无议后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审核,于7月31日前将祁门县2021年稻谷种植面积登记汇总表(表一、表四)报县农水局乡村产业股。县农水局、财政局汇总全县稻谷种植面积测算出亩补贴标准后,安排乡镇立即进行补贴资金造册打卡发放。乡镇及时以政府行文连同纸制表格(乡镇、村汇总表,组到户表)、公示图片、电子文档一并上报(纸制材料上报1套),确保8月10日前稻谷补贴资金全部打卡发放到户。种植结构调整补贴因稻谷收购相应推迟,各乡镇于9月30日前将2021年种植结构调整补贴汇总表(表七)报县农水局乡村产业股,县农水局和县财政局进行汇总全县面积测算亩补贴标准,安排乡镇造册打卡发放。乡镇及时按照上述报送程序和要求继续报送稻谷种植结构调整补贴相关表格材料至县农水局。

二、稻谷补贴主要内容

(一)稻谷生产者补贴。2021年省财政下达的稻谷补贴资金总额263万元,上年发放结余资金0.73万元,共计263.73万元。95%用于稻谷生产者补贴,即稻谷生产者补贴资金250.54万元。

1.补贴对象。补贴对象是本县行政区划范围内合法耕地(即通过合法程序获得合法经营权)上的稻谷实际生产者(包括农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实际种植稻谷生产者。

2.补贴依据。该补贴以生产者当年在合法耕地上实际播种的稻谷种植面积为依据,不包括在国家和省已明确退耕的土地、未经批准开垦的土地或禁止开垦的土地上的稻谷种植面积,不包括已被政府征用并获得补偿、暂时未能开发使用的耕地上的稻谷种植面积等。

3.补贴标准。将依据县农水部门统计上报、符合条件的稻谷种植面积,按照财政资金测算确定2021年度亩均稻谷补贴标准。对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给予补贴标准倾斜(经营规模达50亩以上,需提供流转分户表(或流转合同复印件),分户表要有农户签字确认,按照全县每亩补贴标准上浮20%予以补助,(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业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对公账号,种植大户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4.补贴兑付。利用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兑付等工作基础信息,将稻谷补贴资金通过惠农“一卡通”直接发放给补贴对象,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通过对公账户拨付。严禁以现金形式发放补贴,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安全、足额、准确兑付,切实发挥补贴政策效应。

(二)种植结构调整补贴。2021年省财政下达的稻谷补贴资金总额263万元,上年发放结余资金0.73万元。5%用于种植结构调整补贴,即种植结构调整补贴资金13.19万元。

1.补贴对象及范围。(1)对于符合上述补贴对象的稻谷实际生产者,对开展无公害、绿色、有机认证的予以补贴(需提供相关认证材料复印件一份);(2)对发展订单农业或组织市场化收购的主体(包括农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等)予以补贴(需提供相关订单合同、收购协议、收购发票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供付款签收表或打卡发放等支付凭证);(3)对开展机插秧、机收服务,病虫害防治生产托管服务进行补助(需提供相关服务协议、服务作业相关图片、服务酬劳支付凭证等)。以上三小类可以累计申报,但每个主体累计最高补助不得超过3万元。

2.补贴标准。(1)每个稻谷产品开展无公害认证一次性补助5000元、绿色认证补助8000元、有机认证补助10000元。(2)对发展订单农业或组织市场化收购的主体,按照收购数量补贴,每吨补贴20元(收购价格不得低于国家保护价格)。(3)对开展机插秧、机收服务按照每亩20元补助;病虫害防治生产托管服务按照每亩10元补助。如上报种植结构调整补助资金大于财政安排资金,则按照实际比例折算支付,如有结余,调整到下年使用。

3.补贴兑付。对于一般种植大户(有涉农账号)种植结构调整补贴资金通过财政惠农“一卡通”打卡发放,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通过对公账户拨付。严禁以现金形式发放补贴,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安全、足额、准确兑付,切实发挥补贴政策效应。

三、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形成推动工作合力。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稻谷种植面积核实登记工作。

(二)加强政策解读。通过多种形式,对稻谷补贴政策进行解读,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明白卡等手段,以及干部走村入户、设立咨询电话等方式,广泛宣传解读政策,切实增强政策透明度,使基层干部群众、广大农户、各类稻谷生产经营主体了解稻谷补贴政策的意义和内容,掌握补贴政策要点,赢取各方理解和支持,提高补贴对象满意度。咨询电话:0559-4526432(县财政局农业股)、0559-4516553(县农业农村水利局乡村产业发展股)。

(三)严格监督管理。县财政局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补贴兑付是否及时、补贴认定是否规范、补贴档案是否齐全,以及补贴效益、补贴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各乡镇要建立稻谷补贴公示、补贴信息档案管理等制度,确保补贴政策公开透明、补贴对象信息动态更新、补贴信息完整真实。要加强补贴政策落实和补贴资金拨付使用的监督管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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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稻谷种植面积核实和补贴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