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祁门县2021年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第三批)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第三批)的通知》(皖财农〔2021〕903号)文件,中央财政安排我县2021年农业生产救灾资金12万元,用于支持秋粮重大病虫害防控和支持秋粮促早熟保丰收,重发区域病虫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不出现大面积绝收成灾,有力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业丰收。为规范使用该资金,遵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水利部关于印发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9〕117号)和皖农植函〔2021〕92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农业生产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做好宣传,认真落实。
2021年10月18日
祁门县2021年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
资金(第三批)使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树立和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贯彻落实“科学植保、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的理念,通过实施应急防控、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提升水稻重大病虫害、草地贪夜蛾应急防控能力和科学防治水平,控制化学农药使用量,减少因重大病虫危害造成的农作物损失。
二、任务目标
支持秋粮重大病虫害防控面积1万亩次;支持秋粮促早熟保丰收0.8万亩。重发区域病虫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不出现大面积绝收成灾,有力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业丰收。
三、建设内容
(一)抓好水稻重大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做好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控宣传,具体措施为召开防控现场会、印发技术明白纸、提供技术指导服务等;联合水稻种植大户(50亩以上),建立重大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在祁山镇、安凌镇等乡镇建立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示范片。
(二)抓好秋粮作物促早熟保丰收。我县秋粮作物主要是水稻,结合水稻种植情况,采购一批植物生长调节剂,用于粮食作物促早熟保丰收。
(三)抓好重大病虫防治技术培训与宣传。县植保站要加大粮食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的知识培训,充分利用网络媒体、报纸电视、现场培训会、技术明白纸等途径,让基层农技人员、专业防治组织和广大农户充分了解粮食作物重大病虫的形态特征、危害习性、发生规律、防控技术等,掌握科学防控的方法。
四、资金安排
按照《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生物灾害救灾及恢复农业生产所需的物资材料及服务补助,包括购买药剂、药械、燃油等,应用生物防治、综合防治、生态调控技术,修复诱虫灯等监控设施器械及调运、检疫处理、技术指导培训等费用。
1、采购水稻重大病虫防治药剂。按照黄山市农药集中配送工作有关要求,采购开展防治1万亩次水稻重大病虫的生物农药,分乡镇发给种植面积50亩以上的水稻种植大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体发放数量根据各乡镇申报、县农水局核实的防治任务提出意见,财政部门监督执行。安排资金10万元。
2、采购植物生长调节剂。购买植物生长调节剂1万包,用于支持粮食作物促早熟保丰收,结合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治药剂一同发放。安排资金0.8万元。
3、开展重大病虫害宣传培训补助。用于印制重大病虫害识别和防治挂图、明白纸等技术宣传资料;召开重大病虫害监测防控技术培训班等。安排资金1.2万元。
以上各单项补助资金总额可根据实际实施情况进行余缺调剂,资金用完为止。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属地管理和行政推动,因地制宜细化工作任务和资金安排,认真做好资金申报的指导工作,确保补助政策落到实处。在病虫发生与防治关键时期,要严格执行重大灾情报告制度。
(二)推进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有机融合。大力扶持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有机融合,探索病虫防控低碳、环保、可持续发展新模式,提高科学防病治虫水平,保障农业生产、农产品质量、生态环境“三大”安全,确保救灾资金发挥导向和激励作用。
(三)开展技术指导与服务。县植保站要加强重大病虫监测预警,及时发布病虫发生与防治信息,提出防治对策。在病虫防治关键时期,县、乡(镇)技术人员要深入一线,开展科学用药、轮换用药及综合防控等技术指导,开通技术服务热线,随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大力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同时要强化对相关人员技术培训,提高服务水平,确保防治成效。
(四)强化监督管理。要加强资金监管,对资金使用过程全程监督,防止挤占、挪用补助资金,防止违规违纪行为发生。要强化工作督导,及时督查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和防治任务完成情况,及时纠正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保证补助政策实施的质量和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