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赵**,新安镇新上村人,在外地务工,妻子在家边务工边带孩子上学,虽然家庭收入不高,但是日子过得还是有滋有味。
2022年上半年,一天早上在工地上班时,一不小心摔伤了,当时没什么感觉,想着自己身体一直都挺好,加上也没什么感觉,考虑家庭的经济原因就买了两副膏药贴,没想到整个脚都肿了,且越来越痛,不得已去医院看,结果骨折,需要长时间静养。这时工地老板却以个人失误加上未在正常上班时间为理由,拒绝赔偿,在面对自己将几个月没有收入还有孩子升学学费和生活费的双重压力下,感觉自己真的无能为力。
这时,村里知晓后,很快和司法所工作人员来我家上门走访,知道我还没拿到补偿金,主动了解我当时的一些情况,从法律角度对我进行讲解,教我怎么维权,还主动帮忙找公益律师帮助我维权,和我的老板进行沟通,最终,在镇、村的帮助下,老板积极与我协商,我成功获得2万元的赔偿,大大缓解了我的经济压力,政府还安排专人经常到我家进行走访,帮助我们解决问题。
政府的这次法律援助,让我真正感受到政府的温暖,非常感激政府的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让我能够有更好的状态去更好地恢复,更好的工作。
(祁门县新安镇李旻供稿,县民生办周俊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