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编年史
1912年
1月1日 孙中山在南京就任中华民国第一任临时大总统,中华民国成立。孙中山在《临时大总统宣言书》中表示,临时政府乃“革命时代之政府”,要“尽扫专制之流毒,确定共和,以达革命之宗旨,完国民之志愿”。3月11日,孙中山颁布了由临时参议院议决的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人民享有身体、家宅、财产、言论、著作、集会、结社、书信秘密、居住、迁徙、信教、请愿等自由权利。临时政府颁布了多项政策和法令,推行了一系列充满民主共和精神、废除封建陋习的革新措施。其中包括:改变中国的国号为中华民国;改用代表汉、满、蒙、回、藏的五色国旗;改用阳历;鼓励发展实业,保护农业、工业和商业;男子开始剪辫,女子开始放足;下级对上级政府官员不再行跪拜礼;等等。这反映出以孙中山为首的资产阶级革命派除旧布新、矢志共和的革命精神。但在帝国主义干涉下,北洋军阀首领袁世凯窃取了革命果实。2月13日,孙中山被迫辞去临时大总统。4月1日,孙中山正式解除临时大总统职务。2日,参议院通过决议,中华民国临时政府从南京迁往北京。
摘自《中国共产党编年史》1921年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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