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大革命时期党的组织机构

作者:祁门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发布时间:2025-06-09 16:37 信息来源:祁门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阅读次数:
字号: 打印 收藏

    “文化大革命”刚开始,动乱尚未波及祁门,县委及各级党组织尚能正常开展工作,行使职权。县委领导全县“文化大革命”运动,派出工作组进驻文化教育单位,指导运动的开展。并成立县委文化革命办公室,要求县属各级党的书记亲自抓“文化大革命”。后由于造反派们的造反夺权,踢开党委“闹革命”,搞乱了各级党委,党的机构无法正常工作,陷于瘫痪。1968年6月25日,祁门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实行“一元化”领导,取代了党委。1970年1月,省革命委员会毛泽东思想宣传队祁门县临时革命领导小组进驻祁门,行使县革委会职权。5月,县革命委员会党的核心小组成立,正式取代县委及其工作机构职权。县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组长姜植栋、第一副组长杨同友、副组长朱可湘,组员有吴强、李胜冰、刘观水、方大茂。核心小组近似于县委常委会。7月,县直森林管理站(即原森林工业局)党委会撤销,成立县林业局党的核心小组,9月改为党委会,由胡秋贵先后任组长、书记。同月,商业局党的核心小组成立,柯德举任组长。朱梦臣、朱可湘先后接任中共祁门县人民武装部委员会书记。1970年6月,全县6个区全部成立党的核心小组,其中城关区党的核心小组组长詹家寿,金字牌党的核心小组组长许双安,双平区党的核心小组组长方恒达,闪里区的核心小组组长方海清,历口区党的核心小组组长史林,安凌区党的核心小组组长刘秀芝。8月,全县25个公社镇除小路口、乔山两个公社已于1969年9月和11月先后成立党委会外,其余23个公社镇先后成立中共核心小组。1971年2月,中共祁门县第五次代表大会召开,出席会议正式代表379人。会议听取和审议杨同友《为完成党的“九大”提出的各项战斗任务而努力奋斗》的报告。会议选举产生中共祁门县第五届委员会委员25人、候补委员6人。第五届一次全会选举杨同友、姜植栋、周兰海、刘观水、朱可湘、李济民、李胜冰、吴强、周志良、夏永阳为常委,其中杨同友为书记,姜植栋、周兰海、刘观水为副书记。县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历史使命完成。1972年后调整了县委书记、副书记,并先后增补了方大茂、沈荣、张孝慈、胡敬亭、么丙申、陈连昌、徐晓东(兼)、程金贵、姚先锋、汪明辉、张木英(女)为县委常委。其中沈荣、姚先锋先后任县委书记。张孝兹、胡敬亭、徐晓东(兼)先后任县委副书记。

县第五次党代会后,县直机关党委会于1972年3月重新建立,县手工业管理局、农水局、公安局党委会和人民法院党组相继恢复;县革委会政工组、生产指挥组、人民保卫组党的核心小组也在1972年6月建立,只是这些党的核心小组随着机构的变迁或领导成员的工作变动而先后消失。全县6个区党的组织和25个公社党委也相继恢复,党的组织工作渐趋正常。

     摘自《中国共产党安徽省祁门县历史第二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