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办公共食堂

作者:祁门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发布时间:2025-01-06 09:05 信息来源:祁门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阅读次数:
字号: 打印 收藏

    大办公共食堂是人民公社的一项重要内容。人民公社建立后,为适应“生活集体化”的需要,祁门农村于1958年11月开始大办公共食堂,社员家家熄火拆灶(实际上多数家庭铁锅已投入炼铁炉),统一到食堂就餐,吃饭不要钱,实行伙食供给。至年底,全县农村共办食堂1017个,1960年2月达到1336个(含划入祁门的黟县) ,基本上每个生产队就办有1个食堂。初始,社员在食堂吃饭不定量,人人“放开肚皮吃”,有菜有汤,有荤有素,颇有“共产主义已到来”的味道。后口粮标准逐渐降低,多数食堂人均每日不足一斤原粮(稻谷) 。至1960年,有的食堂已经无米为炊。因食不果腹,加之无油,常以“红锅”炒菜(即先把锅烧热微红,后将菜放入加盐翻炒),导致许多人营养不良,浮肿病流行,人口大量外流,非正常死亡增加。1959年下半年至1960年上半年,全县外流人口3634人。对此,县委开始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1960年7月10日,县委认真分析了人口外流诸多的原因:一是生活搞得不好;二是干部有严重的强迫命令和违法乱纪行为,政治工作薄弱;三是疾病发生较多,尤其是浮肿病,不仅发生多,且分布面广。然所有原因,均未涉及公共食堂是否应该存在的问题。县委要求各级党委要及时改进作风,首先要搞好食堂,粮食不足要搞代食品,瓜菜代主食(时称“低标准,瓜菜代”),县社下乡干部一律到社员食堂就餐,按标准交纳伙食费和粮票,坚决拆掉搞特殊化的干部小食堂。做好劝阻人口外流和继续医治浮肿病工作。对已外流人口设法动员其返祁,并防止新的人口外流;对浮肿病人要组织医生下乡,抓紧进行治疗。并强调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1961年3月15日,县委召开公社、大队书记会议。县委第一书记在会上提出,各地食堂办得好的要坚持,办得不好的,允许社员称粮回家,分户自己开伙,但要防止吃过头粮(即超过定量标准,“寅吃卯粮”);要继续医治浮肿病人和防止人口外流,要大力防止“病、饿、逃、荒、死”的现象继续发生。实际上,县委已婉转地作出了解散食堂的决定。4月23日,县委部署节约粮食和大抓瓜菜生产,继续贯彻“低标准,瓜菜代”的方针,且允许社员分粮回家做饭,生产队每5天至7天,最多不超过10天为社员称一次口粮,防止吃过头粮,节约归己。同时要求每位社员除种好1分自留地外,再种50棵羊角(即豆角,因其两两相垂,状若羊角,故祁门俗称“羊角”),10埯南瓜,以备饥荒 。渐渐全县农村食堂关闭。至当年7月,全县尚有浮肿病1178人,消瘦病人886人,妇女子宫下垂病人1075人、闭经病人3207人。县委要求各级党委和卫生部门,必须按照既定的措施,抓紧防病治病,切实解决问题。为此,县人口非正常死亡得到遏制。1962年3月,为了切实安排好农村群众生活,全县先后组织1146名干部,组成242个检查组,分两批对全县159个大队社员口粮标准进行检查。检查结果,每人每天1斤原粮以上的7个大队;9两到1斤的20个大队;8两到9两的57个大队;7两到8两的75个大队 。并采取集中与分散的办法,对患有妇科病的农村妇女进行治疗。治愈了宫下垂病患者943人、闭经患者4247人。1962年县人口转为正增长,为39% 。

摘自《中国共产党安徽省祁门县历史第二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