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解放初期群团组织的建立
中共祁门县委和各级人民政府成立后,作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组织—农民协会、工会、青年团、妇联等,也在县委的直接领导下,紧锣密鼓地展开了筹建工作。
1949年下半年,县委根据上级指示和《华东地区农民协会组织章程(草案)》精神,县农民协会筹建于当年8月,由县委委员赵剑峰任主任,刘增书为副主任。在此前后,全县各地陆续建立起区、乡、村农民协会组织。祁门南乡的棕里、榨里、老胡村、新胡村、塘坑头等地,在中共祁休浮县工委的领导组织下,于1949年春便组建农民协会4个,有会员80余人。在县基层农民协会建立时,祁门农村乡、村一级大都还没有党的组织,农民协会不仅担负着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的职责,而且更是组织农民群众开展剿匪反霸、减租减息,进行一系列民主改革的权力机构。农民协会成立后,即着手组织民兵队、儿童团等开展站岗放哨、严防阶级敌人破坏、保卫胜利果实等工作。1950年7月,县农民协会改称为县农会,主任张振文。在土地改革时,农会会员是土改工作队的主要依靠对象,因此农民参加农会十分慎重,开始时只限贫雇农参加,后来才吸收中农入会。1954年6月,县农会撤销。
1949年11月,县总工会筹备委员会成立,县委组织部长马林正兼任工会主席。县总工会下设搬运(码头、人力车、竹筏)、店员(百货、杂货、医药、薰烟、印刷、浴池)和茶厂等基层工会,有工会会员916人。各级工会组织建立后,组织职工恢复生产,救助失业2人,有力地团结了广大工人群众,既维护了自身利益,又根据当时党的中心工作,协助县委和县人民政府开展城镇的各项政治运动,巩固和加强了党在城镇和工商业界的领导地位。1953年9月,改称县工会联合会筹委会,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周银辉兼主席。1954年5月,县第一次工人代表大会召开,县工会联合会成立,选举周银辉为主席,白桂林为副主席。
1949年10月,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祁门县工作委员会成立,县团工委书记暂缺,由县委秘书室秘书张志萍兼任副书记。1953年11月26日至30日,首次召开祁门县团员代表大会,正式成立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祁门县第一届委员会。团县委书记、副书记由会议代表选举产生,因书记人选暂缺,苗兴润被选为副书记,后为书记。同时有区团工委7个,团支部62个,有青年团员1109名。1956年8月22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祁门县第二届代表大会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70人。根据《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章程》规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团县委,胡光田被选为团县委书记。同时全县有团支部140个,团员增至3539名。1957年5月,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祁门县委员会改称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祁门县委员会。新中国成立初期,各级团组织带领团员、青年投入剿匪反霸、减租减息、土地改革、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三反”“五反”和农业合作化运动。有260余人担任党的宣传员,4800多人参加扫盲工作队,1.5万人参加政治和文化学习。县团组织建立以来,结合团员,青年的实际,开展团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为青年的成长和成才服务。
1949年11月,县民主妇女联合会筹备委员会成立,由洪华任筹备委员会主任,同时在全县乡、村组建妇女代表会。至1952年全县有村妇代会121个。有19443名妇女成为农民协会会员,参加妇代会的妇女多为在土地改革运动中涌现出来的积极分子。1954年7月,县民主妇女联合会正式成立,侯秀珍任主任。新中国成立后,尤其“婚姻法”颁布后,使得广大妇女挣脱封建枷锁,走出家庭,投身社会,积极参加剿匪反霸、土地改革、抗美援朝等各项政治运动。各级妇联组织为帮助妇女提高个人素质,举办扫盲班,扫除妇女文盲3.6万人,并开办文化补习班,参加培训妇女有1.8万人。解放了的妇女表现出极大的政治热情和生产积极性,她们中涌现出大批生产能手、劳动模范,有的还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成了国家干部,还有的走上领导岗位。
1946年6月,县人民政府接管县商会,协助指导县工商界组建县工商临时复兴委员会。11月,成立县工商业联合会筹备委员会,汪子谦任筹委会主任,有会员500人。1950年10月,召开县城工商业户大会,成立县工商业联合会,领导城关工商业工作,曹吉伯任主任委员。历口工商业联合会及闪里、塔坊、凫峰、程村堨工商小组则归县政府工商科直接管理。1952年12月,召开全县工商业代表大会,县工商业联合会正式成立,并选举产生第一届执行委员会,有20多人组成,内设宣传、业务、总务3股,下辖历口分会和闪里等4个工商小组,汪石卿任执委会主任委员。工商联成立之初,以扶持工商业者复工复业为重点,开展救灾募捐,劝购公债,协助政府评议税赋,辅导督促私营工商业建账和申报纳税,动员工商业者支援抗美援朝及参与调解纠纷和市场管理等活动,为稳定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商业市场起到了重要作用。
摘自《中国共产党安徽省祁门县历史第二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