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县开展驾乘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行动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交通水平,确保群众出行安全,减少电动自行车伤亡事故的发生,祁门县自元月4日起开展驾驶电动自行车戴头盔、文明出行专项整治行动。
上午8时,正值上班高峰,祁门县交管大队分别在该县城区老十字路口、茶花女、电信局路口等重点路段,设置多处稽查点,重点查处电动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记者发现,大多数驾乘电动车人员都能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但也有少数人员不佩戴头盔,有些车主因为头盔佩戴不舒服把安全头盔放在车厢内,有些车主则认为电动车不属于机动车,不需要戴头盔,对于不戴安全头盔的车主,交警现场进行了安全警示教育。市民:“戴头盔对我们老百姓来说是个好事,(遇到)重大交通事故能保住我们的命,希望广大(市民)朋友像我一样遵守交通规则,保护好自己人身安全”。市民:“小孩坐(电动车)前面更应该戴(头盔),给小孩戴头盔,注意安全。”
当天行动中,民警对违法骑乘人员进行现场批评教育,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骑乘者,交管人员责令其滞留在安全地带,待取来头盔正确佩戴后,方可离开。据介绍,安全头盔具有非常明显的保护作用,一旦发生事故,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可以最大限度降低骑车人头部受伤程度,是减少交通事故致人伤亡的有效手段。祁门县交警大队二中队中队长杨吉敏:“从今天早上整治行动来看,我县(骑乘电动车人员)佩戴安全头盔达80%以上了,但是还有少数群众没有佩戴安全头盔,佩戴安全头盔能够保障自身安全,希望广大市民能够自觉佩戴安全头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