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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城微评】让党的纪律“长牙”发威

作者:微祁门 发布时间:2024-06-06 15:48 信息来源:王泓鑫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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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党必须牢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我们党员干部强化遵守纪律的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途径。作为新时代党员干部,要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重点,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以永远在路上的坚定执着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向纵深推进。

扛牢“政治之责”,把《条例》作为永远的“戒尺”。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纪律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勇气和定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镇江考察时,74岁的老人崔荣海挤到人群前,紧紧握着总书记的手说:“您是腐败分子的克星,全国人民的福星!”由衷的赞叹,折射出人民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衷心拥护。近年来,党中央出台或修订70多部党内法规,超过现有中央党内法规总数的40%,年均出炉新法或修法10余部。新修订的《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基础性法规,是有效约束和规范党员干部言行的重要的党内法规。因此,我们要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充分认识《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学深悟透《条例》的深刻内涵和实践要求,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上展现新作为。

掀起“学习之热”,把《条例》作为履职的“航标”。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深化标本兼治,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新修订的《条例》积极贯彻落实党的重要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将“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等转化为纪律要求,明确指出要长期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并且把其作为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此次党纪学习教育中心任务就是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学习成效如何,直接关系到党纪学习教育开展实效。各级党组织要把党纪学习教育纳入党建工作计划中,结合地区或部门工作实际进行通盘考虑,坚持同主责主业结合起来,引导党员、干部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全面系统学,通过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不断去杂质、除病毒、防污染,达到锤炼党性、砥砺品格的效果,坚定当好政治上的“明白人”、遵规守纪的“老实人”,确保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高质高效。   

常怀“敬畏之心”,把《条例》作为心中的“明灯”。习近平总书记以“全面从严治党”为基点,围绕领导干部“如何守纪律”这一主题,多次在不同的场合发表重要论述,提出“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纪律面前一律平等,党内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党员”等。党员干部坚定的理想信念不是与生俱来、凭空产生的,也不是一劳永逸、一蹴而就的,党龄长不等于党性强,职务高不等于觉悟高。作为新时代的党员干部,需要把自省作为一生的必修课,逐章逐条“学纪”,入脑入心“知纪”,不偏不倚“明纪”,慎始慎终“守纪”,围绕《条例》开展逐章逐条学,结合自己的行为开展对照检查,看自己的行为有没有偏离,什么事情可以干,什么事情不可以干,时时刻刻对标对表,时刻检视自己的行为,认真领会每一条纪律的背后,真正的涵义在哪里,同时以案促学,通过身边的典型案例警醒警示,力图实现良好的教育效果,做到知行合一、言行合一,自觉遵纪守法,坦坦荡荡为人、干干净净履职,树立好正确的政绩观、人生观、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