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县人民医院报废车辆转让公告
本转让方(祁门县人民医院)拟公开转让报废车辆;本次公告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虚假陈述,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1. 转让方:祁门县人民医院
2. 转让报废车辆基本信息等情况:车牌号码皖J30120,厂牌型号江铃全顺牌JX5039XJHMB,车架号LJCMCDB3FT095032,发动机号F9P33235,转让底价为:2500元。
注:本次转让标的均已报废,且不可再使用,具体以实物现状为准。关于转让标的评估情况,详见附件《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书》(安徽省车联车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2025年)第A050号。
二、交易方式
如报名产生1家合格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成交价格不得低于转让底价);如报名产生2家或2家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竞价的交易方式,价高者得。
三、项目报名方式
1.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者,可在祁门县人民医院后勤保障服务中心进行本项目报名。
2. 报名时间:2025年7月4日始至2025年7月11日17:30时止(如公告期延长,按延长公告期作相应顺延)。
3. 竞价期:2025年7月14日10:00开始。
四、项目竞买底价及每轮加价幅度
竞买底价:2500元。
每轮加价幅度:人民币100元整或其整倍数。
五、意向受让方应同时具备的基本条件
1. 依法设立的境内企事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与报名(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 具备有效期内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注:意向受让方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接受报名,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http://www.court.gov.cn/网站查询为准。
六、处置
1. 注意事项:
(1)成交方对本标的应用于报废,不得做为其他商业用途。
(2)成交方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30日内完成报废车辆拆解,并向转让方提交报废作业影像资料,成交方需保证提交的报废作业影像资料的真实性。如成交方未按要求进行报废拆解作业,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七、成交价款的支付
成交价款的支付:受让方自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五个工作日内,向祁门县人民医院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本次车辆评估费用400元由受让方支付)。
八、相关要求
1. 意向受让方应在转让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转让资产整体情况,自行到有关部门了解转让资产的状况及各项税费交纳情况(如有税费及可能存在的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凡报名参加竞价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资产转让范围、数量并认可转让资产现状及相关要求,转让方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2. 成交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报废车辆回收处置合同》,若受让方违反本约定,转让方可取消其成交资格。由此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还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本次处置的车辆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现场移交,车牌号不转让。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4. 受让方须承诺完全接受本公告全部条款。
九、联系方式
祁门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桂先生,联系电话:0559-4521850/13965512800
联系地址:祁门县新城区(七里桥)祁门县人民医院门诊五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