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亚亭辞去祁门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5年1月4日祁门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因到龄退休,陈亚亭提出辞去祁门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祁门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陈亚亭辞去祁门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六条规定,陈亚亭的祁门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相应终止,报祁门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