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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门县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30 16:21 信息来源: 祁门县政府办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结合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祁门县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祁门县祁山镇学前街3号县政府二楼,电话:0559-4512795,邮箱:qmxzfbxxk@126.com,邮编:2456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打造“三地一区”战略定位、建设“七个强省”奋斗目标,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通过“高质量发展”“扩大有效投资”“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等专题专栏,加强经济领域信息公开。今年以来祁门县人民政府主动公开信息37695条。其中基层两化领域信息13024条,财政信息375,组织开展新闻发布会41余场次,进一步促进了政务公开、政民互动。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等办理规程,2024年,全县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件,其中网页申请14件,信函邮寄申请3件,现已全部办结。2024年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被提起的行政复议2起,已按行政复议决定书要求对该申请进行答复,无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全面落实信息审核三审三校工作要求,实现信息审核发布全过程监管,定期排查涉敏涉密、错敏词等信息,为防止信息产生汇聚风险,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定期开展历史信息清理、无效说明信息清理专项行动,共清理无效信息约6千余条。持续开展文件集中公开和数据联通工作,完善“规范性文件库2024年发布规范性文件13件,在规范性文件库集中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优化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信息集中展示,构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策公开矩阵,发挥全媒体整体联动、协同发声的矩阵效应。落实网络安全管理举措,强化风险排查、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防止安全漏洞。2024年祁门县政府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899条,微博422条,县政府网站发布信息38104条。2024年以来共受理政府热线6986件。

(五)监督保障

2024年组织召开全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议2次,一对一指导培训40余次。强化日常监测,及时整改省、市反馈问题。常态化监督管理,规范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贯彻落实社会评议线上调查征集活动,积极宣传基层调查征集,提高我县基层政府信息透明度和社会民众满意度。2024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3

6

5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162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6104

行政强制

92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0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

0

0

0

0

0

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

 0

0 

 0

0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7

0

0

0

0

0

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1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个别部门重点领域信息和重要政策文件公开深度不够,多样化政策解读数量不多,解读质量仍需提升;二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指导仍需加强。

(二)改进情况。一是开展政策解读专项行动,明确政策解读范围、责任主体和内容,规范政策解读制发程序,丰富解读形式,实现政策文件应解读尽解读。综合运用图片图表、视频动漫、专家、媒体等多样化解读方式。二是健全疑难件办理会商研判机制,针对个别单位疑难案件多、办件质量不高的实际,注重在案件分析和办件交流时加强指导,切实提高全县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公开处理收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企事业单位公开。聚焦民主科学决策、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政府管理、民生保障等信息。全力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惠企政策、涉企补贴、财政资金、义务教育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创建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题,集中教育领域、卫生健康、水电热气、交通领域等11家公共企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主体。

(三)政策咨询服务。为进一步抓好政务公开政策宣传,县政务公开办联合县政务中心,利用群众政务中心办事的契机,开展政务公开、惠民利企、政务服务等政策宣传活动。活动中,现场咨询解答、指导群众办事流程、免费发放宣传资料,以面对面的形式对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务公开标准化及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等政策进行宣传。

(四)基层政务公开。坚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政务公开专区向基层延伸。在政务公开专区县乡两级级全覆盖”“六统一(统一标识、统一场所设置、统一配套设备、统一软件系统、统一服务事项、统一人员管理)的基础上,开发了集征地信息、惠企政策、政务服务、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矩阵等功能于一体的政务公开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