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7222/202504-00017 信息分类: 主动回应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祁门县箬坑乡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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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税降费回应】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是否可以扣除专项附加扣除?

发布时间:2025-04-17 08:17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网站 阅读次数:

解答:不可以。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文件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