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7222/202505-00012 信息分类: 本级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祁门县箬坑乡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5-30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文字解读】箬坑乡石舜村山洪灾害防御工作预案

作者:箬坑乡政府 发布时间:2025-05-30 08:17 信息来源:祁门县箬坑乡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1.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箬坑乡石舜村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程序和应急响应行动,提高洪水防御工作效率和水平,保证山洪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全国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徽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安徽省水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制定。

3.编制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把确保群众生命安全作为防汛抗洪抢险和应急救援工作的首要目标,树立灾害风险管理和综合减灾理念,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注重从灾后救助向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全面提升抵御山洪灾害综合防范能力。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原则,科学处置本辖区内山洪灾害。

4.适用范

本预案适用于箬坑乡石舜村行政区域范围内山洪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解读人:吴边

单位:箬坑乡政府大楼二楼

电话:0559-4562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