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702X/202601-00012 信息分类: 应急预案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6-01-19
发布机构: 祁门县新安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6-01-19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新安镇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作者:新安镇政府 发布时间:2026-01-19 19:24 信息来源:祁门县新安镇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1.总则

为有效预防和应对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保障公众健康,制定本预案。

2.应急体系

成立镇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镇长任指挥长,卫生院院长任副指挥长。以镇卫生院为主体,村卫生室为前哨。

3.预防与预警

卫生院负责日常监测,发现聚集性病例、不明原因疾病或接到食物中毒报告,立即核实并在2小时内报告县卫健委和镇政府。

4.应急响应

4.1一般事件(IV级):卫生院开展流调、救治,必要时隔离病例。市场监管所对涉事餐饮单位调查。

4.2较大及以上事件(III级及以上):

划定防控区域,限制人员聚集,必要时实施局部管控。

启用集中隔离观察点,对密接者进行管控。

组织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或疫苗接种。

保障生活物资和防控物资供应,打击囤积居奇。

5.后期处置

事件结束后,解除防控措施。评估事件损失,对因公致病、致残人员给予补助。

6.保障

镇卫生院储备必要的防护、消杀、检测物资。定期开展防控知识宣传和应急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