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新安镇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1.总则
为高效应对山洪、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本镇主要风险为夏秋季的山洪、滑坡、泥石流。
2.组织指挥体系
设立镇防御自然灾害指挥部,与防汛抗旱指挥部合署办公,由党委书记任政委,镇长任指挥长。各村成立以村书记为责任人的防汛抢险队。
3.预防与预警
3.1风险排查:汛前对全镇地质灾害点、切坡建房户、山塘水库、河道险段进行全面排查,落实监测责任人。
3.2监测预警: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当收到县气象、水利部门橙色以上预警,或境内1小时降雨量超过50毫米时,立即启动预警。
3.3预警发布:通过微信群、应急广播、手摇警报器、铜锣等方式,将预警信息传递到户到人。
4.应急响应
4.1三级(黄色)响应:发布预警,镇村值班人员到岗,巡查风险点。
4.2二级(橙色)响应:指挥部成员集中办公,危险区责任人上岗巡查,抢险队伍集结待命。
4.3一级(红色)响应:立即组织危险区人员按预定路线转移至安置点(如新安学校、村委会),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组织力量抢修道路、通讯、电力等生命线工程。林业部门组织扑救森林火灾,坚持“打早、打小、打了”。
5.转移安置
明确各村转移负责人、信号、路线、安置点。对孤寡老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落实“一对一”帮扶转移责任。
6.灾后恢复
核实上报灾情,发放救灾物资,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和环境卫生清理,做好防疫工作。
皖公网安备 341024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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