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702X/202508-00029 信息分类: 应急预案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5-08-25
发布机构: 祁门县新安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8-25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新安镇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作者:新安镇政府 发布时间:2025-08-25 19:23 信息来源:祁门县新安镇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1.总则

为高效应对山洪、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本镇主要风险为夏秋季的山洪、滑坡、泥石流。

2.组织指挥体系

设立镇防御自然灾害指挥部,与防汛抗旱指挥部合署办公,由党委书记任政委,镇长任指挥长。各村成立以村书记为责任人的防汛抢险队。

3.预防与预警

3.1风险排查:汛前对全镇地质灾害点、切坡建房户、山塘水库、河道险段进行全面排查,落实监测责任人。

3.2监测预警: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当收到县气象、水利部门橙色以上预警,或境内1小时降雨量超过50毫米时,立即启动预警。

3.3预警发布:通过微信群、应急广播、手摇警报器、铜锣等方式,将预警信息传递到户到人。

4.应急响应

4.1三级(黄色)响应:发布预警,镇村值班人员到岗,巡查风险点。

4.2二级(橙色)响应:指挥部成员集中办公,危险区责任人上岗巡查,抢险队伍集结待命。

4.3一级(红色)响应:立即组织危险区人员按预定路线转移至安置点(如新安学校、村委会),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组织力量抢修道路、通讯、电力等生命线工程。林业部门组织扑救森林火灾,坚持“打早、打小、打了”。

5.转移安置

明确各村转移负责人、信号、路线、安置点。对孤寡老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落实“一对一”帮扶转移责任。

6.灾后恢复

核实上报灾情,发放救灾物资,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和环境卫生清理,做好防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