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新安镇社会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为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恶性刑事案件、恐怖袭击等社会安全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2.组织指挥
成立镇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政法委员、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下设现场处置、信息舆情、后勤保障组。
3.预防预警
健全镇村组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重点关注重点项目建设、山林权属等可能引发群体事件的纠纷。派出所加强对治安重点人员的管控。
4.应急响应
4.1信息报告:首接单位立即向领导小组和派出所报告。
4.2现场处置:
群体性事件:领导小组成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控制事态,疏导群众,依法处理。
恶性刑事案件:派出所立即出警,保护现场,救治伤员,追捕嫌疑人。
暴恐事件:迅速疏散人群,封锁现场,配合上级专业力量处置。
4.3舆论引导:统一信息发布口径,及时澄清谣言,掌握舆论主动权。
5.后期工作
开展事件调查评估,做好受害人员及家属的安抚救助,恢复正常社会秩序。
皖公网安备 341024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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