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315702X/202512-00025 | 信息分类: | 政策与标准 |
|---|---|---|---|
| 主题分类: |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 发文日期: | 2025-12-12 |
| 发布机构: | 祁门县新安镇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5-12-12 |
| 生效日期: | 有效 | 废止日期: | |
| 发布文号: | 祁未保办〔2022〕3号 | 关键词: | |
| 内容概述: | 有效性: | 有效 |
祁门县农村留守儿童牵手行动方案
为加大全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帮扶力度,根据《安徽省农村留守儿童牵手行动方案》(皖未保办字〔2022〕4号)和《黄山市农村留守儿童牵手行动方案》(黄未保办字〔2022〕3号)文件精神,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留守人员关爱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依法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因地制宜,通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牵手行动,统筹多方力量给予农村留守儿童特殊关爱,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营造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浓厚氛围。
二、牵手主体
(一)牵手人。联系乡镇单位及乡镇党员、干部为主体,也可将牵手人拓展至村(社区)党员。县直驻祁各单位要积极参与,组织党员、干部牵手本单位联系帮扶村的农村留守儿童。
(二)牵手对象。以低收入家庭(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支出型困难家庭等)农村留守儿童为重点,农村留守儿童较少的乡镇可拓展到全体农村留守儿童。
三、行动内容
1名牵手人帮扶联系1名牵手对象,1户家庭有多名农村留守儿童的原则上由同一人帮扶联系,8周岁以上的留守女童原则上由女性党员、干部帮扶联系。牵手人通过“两讲一送”即讲法律法规、讲安全知识、送关爱服务,促进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一)讲法律法规。宣传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引导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履行法定监护责任、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引导被委托人履行照护职责。
(二)讲安全知识。开展交通出行、健康上网和防欺凌、防溺水、防诈骗、防拐卖、防性侵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加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宣传,帮助农村留守儿童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加强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宣传,引导农村留守儿童充分认识文身可能产生的危害。
(三)送关爱服务。厚植农村留守儿童社会主义、爱国主义情怀,引导其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协助落实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保障政策,帮助改善农村留守儿童基本生活。链接有关方面资源,为有需要的农村留守儿童提供亲情抚慰、心理疏导、课业辅导、社会融入等服务。
牵手人要履行强制报告责任,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牵手人发现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履行监护职责不到位、被委托人缺乏照护能力或者怠于履行照护职责的,要及时告知村(社区)并协助开展劝诫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开展摸底排查。从即日起乡镇儿童督导员和村(社区)儿童主任开展一次摸底排查,重点排查低收入家庭农村留守儿童的基本情况,切实把困难留守儿童精准摸排出来,为牵手行动实施提供数据支撑。各联系帮扶单位及乡镇要安排有爱心、有责任心、无违法犯罪记录的党员、干部担任牵手人。
(二)实施方案。各联系单位、乡镇依据摸底排查情况,明确1-2名牵手人、联系1-2名牵手对象,明确帮扶联系事项、保障措施等,同时注意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庭个人信息和隐私的保护。各联系单位、乡镇牵手人、牵手对象情况于2022年8月19日前报县未保委办公室(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
(三)组织专门培训。各联系单位、乡镇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邀请专家学者为牵手人讲授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工作技巧等。制作牵手人应知应会手册,做到人手一册。
(四)开展帮扶联系。牵手人围绕“两讲一送”,通过家庭走访、电话随访、链接资源等形式落实帮扶任务。其中,家庭走访每半年开展不少于1次,电话随访每季度开展不少于1次。
(五)形成长效机制。从2023年1月起,农村留守儿童牵手行动进入常态化实施阶段。各联系帮扶单位、乡镇要动态调整牵手人和牵手对象,完善牵手机制,推动牵手行动走深走实。其他困境儿童帮扶联系机制可参照本方案建立。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联系帮扶单位要落实牵手行动,定期向县未保委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各单位要统筹力量,重点支持农村留守儿童较多的乡镇开展牵手行动。各单位要通过实地走访、重点抽查等形式,及时掌握各地牵手行动落实情况并向县未保委办公室报告。县未保委办公室将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宣传牵手行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
(二)强化多方参与。发挥村(社区)和学校作用,村(社区)儿童主任、学校班主任要为牵手人开展“两讲一送”提供帮助支持,鼓励“爱心妈妈”“五老队伍”共同参与到牵手行动中来。发挥专业社会力量作用,县民政局明确一家社工机构为牵手人提供专业支持,同时积极动员乡镇社工站的驻点社工共同参与,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有针对性专业服务。
(三)务求工作实效。坚决落实省、市委“一改两为”要求,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引导牵手人专心帮助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急难愁盼问题。坚持属地管理,各单位乡村振兴对口帮扶村一并纳入本地的牵手行动方案,加强人员力量统筹,提升帮扶实效。乡镇儿童督导员要主动与牵手人联系,了解帮扶联系进展情况并在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中记录更新。
附件1.祁门县农村留守儿童牵手行动情况汇总表
| 祁门县农村留守儿童牵手行动情况汇总表 | |||||||||||||||
| 乡镇 | 序号 | 牵手人 | 牵手对象信息 | ||||||||||||
| 姓名 | 性别 | 单位 | 职务 | 联系方式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家庭类别 | 现居住地 | 就读学校 | 监护人姓名 | 联系方式 | 备注 | ||
| 备注:1.家庭类别:包括低保对象家庭、特困人员家庭、低保边缘家庭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支出型困难家庭、其他,选择“其他”项请在备注栏填写具体类别; 2.居住地址请按“XX 乡镇(街道)XX 村(社区) XX 组(小区)XX 号”填写; 3.同一家庭多个留守儿童的,请在相连序号表格填写,并在备注栏备注“与XX序号为同一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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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1024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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