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6967/202512-00003 信息分类: 互动回应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祁门县塔防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12-01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互动回应】黄山市祁门县居民如何申请低保?

发布时间:2025-12-01 10:40 信息来源:祁门县政府办 阅读次数:

来电人留言: 黄山市祁门县居民如何申请低保 ?

    祁门县政局答复如下 :您好!您咨询的“如何申请低保”问题,祁门县民政局答复如下:根据《黄山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黄民社救〔2023〕4号)第四条“持有我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我市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条件的,通过审核确认程序,可以获得低保”。目前祁门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851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762元。申请人家庭人均金融性资产原则上需低于祁门县同期3倍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中有重病重残人员的,可放宽到4倍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扣除上年度就医、康复的自负费用后)。如您认为符合低保条件,您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乡镇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将按流程进行审核确认工作。如有疑问,请联系祁门县民政局,联系人:汪怡灵,电话:0559—4519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