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6406/202305-00153 信息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公民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祁门县大坦乡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5-10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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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部门解读】教育局:解读《祁门县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方案》

作者:祁门县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3-05-10 15:26 信息来源:祁门县政府办 阅读次数: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不断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2020年教育部制定了《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布置开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县督导评估工作,通过国家评估认定后,授予“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称号。省教育厅将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以下简称“双普”)县工作作为衡量地方教育发展一个重要指标, 2021年全省青阳、绩溪、黟县首次通过国家评估认定。根据创建规划和黄山市实际情况,市教育局要求我县立即启动创建工作。

制定“双普”创建工作方案是创建规定内容,主要是体现落实县政府主体责任,以及各部门都能在“双普”工作中发挥部门职能,形成工作合力,对推动我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优质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政策依据

方案起草主要依据为《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20〕1号)、《关于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2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皖教督函〔2020〕6号)。

三、方案编制过程

初稿完成后随即采取座谈会、办公平台等形式进行了征求意见,对于征求到的意见,县教育局都进行了讨论和研究,依据论证结果进行了采纳、部分采纳或不采纳,对于不采纳的意见建议,县教育局与反馈意见单位进行了沟通和解释。

方案修改完成后,县委教育工委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然后提请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至此形成方案送审稿。2023年4月12日方案送审稿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5月8日《祁门县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方案》以县政府办名义正式发布。

四、主要框架内容

方案采用通行工作方案的篇章结构,主要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步骤、工作保障五个方面。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是依据上级要求确立,工作内容依据教育部评估办法要求拟定,工作步骤依据上级下达时间节点安排,工作保障结合上级要求和工作需要考虑。用词和提法上采用现在规范和比较通用的形式。方案涉及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况、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等3个督导评估一级指标,提出17项二级指标、37项具体督导评估要点。

五、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县将围绕《祁门县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采取强化组织领导、强化保障措施、强化协调机制、强化责任落实等措施,全面推进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确保创建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切实推动我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六、关键词解释

普及普惠水平: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

政府保障:全面加强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基本完善,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规范。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财政投入到位,落实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收费办法,依法保障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和监管制度。

保教质量保障:办园条件合格,幼儿园园舍条件、玩教具和幼儿图书配备普遍达到规定要求,班额普遍达标,配足配齐教师,严格落实教师管理制度和科学保教要求。

七、解读人及咨询电话

如对《祁门县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方案》有不理解之处,请咨询祁门县教育局督导室  陈永胜  咨询电话:0559-4512628,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