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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信息公开 > 祁门县大坦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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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
高质量发展
索
引
号:
00315710X/202404-00015
信息分类:
高质量发展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
发文日期:
2024-04-25
发布机构:
祁门县大坦乡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4-25
生效日期:
2024-04-25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关
键
词:
内容概述:
有
效
性:
有效
【政策文件】正式印发!黄山市民宿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
作者: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4-25 10:54
信息来源: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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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加快建设
大黄山世界级休闲度假康养旅游目的地
进一步做好民宿营销、产业融合发展
加大招商育商力度
全力打造数量众多、品质优越、知名度高的
民宿产业集聚区
推动黄山市民宿高质量发展
4月1日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黄山市
民宿
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
》
全文如下
黄山市民宿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文旅融合彰显徽风皖韵加快建设高品质旅游强省的意见》(皖发〔2023〕12号)文件精神,加快建设大黄山世界级休闲度假康养旅游目的地,进一步做好民宿营销、产业融合发展,加大招商育商力度,全力打造数量众多、品质优越、知名度高的民宿产业集聚区,推动黄山市民宿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文化引领、政府引导、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顺应文旅消费趋势,引导民宿开发建设,带动群众就业增收,推动主客互惠共享,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加快乡村全面振兴。
(二)发展目标
以“中国民宿业标杆地,世界民宿业典范区”为最终目标,到 2025年,黄山市民宿从规模到质量全面提升,持续推出一批精品美宿,发展一批民宿特色乡镇,建设一批民宿产业集聚区,规范化、品牌化、国际化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徽州美宿”品牌基本形成,在全国具有美誉度,在世界具有知名度,实现民宿总量 5000家,综合效益 100亿元,创建“皖美金牌民宿”100家,“皖美银
牌民宿”300家;努力构建规划布局更合理、业态产品更多元、服务管理更规范、人文特质更彰显的民宿发展新格局。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规划引领工程
1.加强规划统筹。将民宿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国土空间、城乡建设、乡村振兴、文化旅游等各类发展规划。各区县根据区域特点、资源禀赋,因地制宜编制民宿专项发展规划。优先对民宿集聚区公共服务配套进行改造提升,加大道路交通、供水供电、广播电视、通信宽带、电力扩容、消防设施、标识标牌等公共设施建设扶持力度。
(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区县人民政府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2.优化空间布局。按照大黄山“1+7+N”总体布局要求,聚焦民宿集聚点、集聚区建设,重点在旅游景区、城市近郊、特色小镇、和美乡村、传统村落、特色旅游名镇名村等周边区域优先建设,逐步引导全市民宿连点串线成片,推动民宿集群化培育、产业化发展。
(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引导集聚发展。加大龙头民宿企业和民宿产业集聚区培育力度。支持民宿企业通过品牌加盟、连锁经营、丰富产品、延长产业链、参与乡村旅游等方式提升营业收入。优先打造西溪南、宏村、黎阳、汤口、徽州古城等民宿先行集聚区,支持黟县、徽
州区、黄山区推进民宿全域集聚区建设。加强民宿产业集聚区资源整合,丰富产品业态和消费场景,提升服务水平和文化品味。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产业融合工程
4.盘活闲置资源。支持通过回购、租赁、置换、退出等模式,依法盘活城乡闲置建设用地、房屋和其他相关设施,用于发展民宿。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自主经营、入股、联营、出让、出租等方式,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发展民宿。鼓励通过租赁产权明晰的闲置宅基地房屋、合作经营方式开展民宿经营,支持农户和返乡人员开发利用自有房屋经营民宿。
(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大招商育商。以区县为单位开展闲置资源资产摸排,梳理扶持政策,建立民宿招商项目库。充分发挥市内重点知名民宿主的引商育商资源,聚焦民宿产业链招商,结合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传统村落建设,以旅游风景道为主线,以黄山风景区、古徽州文化旅游区、新安江、太平湖周边沿线为重点区域,招引一批中高端民宿项目,引进一批专业民宿运营公司,培育一批精品民宿集群。
(市投资促进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打造融合业态。积极探索“民宿+非遗、+艺术、+民俗、+物产、+农事、+医养”等模式,创新特色产品。支持民宿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拓展特色餐饮、文创商品、手工制造、文化体验、
农副产品加工等多元化业态。引导民宿加强公共区域建设,打造新型咖啡屋、书屋、茶室、露营地等消费空间和慢生活场所,举办徽剧表演、书画展陈、康养讲座、小型音乐会等文化体验活动,丰富游客旅居体验,促进“民宿+”融合型经济业态发展。(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规范发展工程
7.推进民宿立法。制定出台《黄山市民宿促进和管理条例》,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划分,落实促进措施,规范民宿经营,维护民宿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民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营造良好的民宿发展环境,促进全市民宿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规范民宿发展。建立健全民宿业统计调查和评价指标,组织实施民宿摸底调查。引导个体经营户申请登记为企业,规模较大的民宿企业升级为限额以上住宿企业。强化涉税服务意识,建立健全民宿行业税收大数据共治平台,出台民宿行业税源培育行动方案。对符合《安徽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及相关开办条件的乡村民宿,依法全量审批发放《特种行业许可证》;建立民宿证照属地申报联审机制,通过“皖事通”“一网通办”等政务服务平台探索申报、审验一站式服务。将民宿内文化业态(含出版物)管理纳入意识形态领域建设与管理重要范畴。
(市统计局、市文化
和旅游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市委宣传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9.强化行业自律。加强民宿协会建设,建立市、区县民宿协会组织体系,健全民宿协会运行机制,鼓励民宿经营者加入各级民宿协会。引导行业协会自治自律,制定业主经营公约,倡导诚信经营、品质服务。支持民宿协会从招商投资、设计运营、服务培训、市场营销等方面搭建专业平台,制定服务规范,营造民宿全产业链生态服务圈。发挥协会“政企民”桥梁纽带作用,鼓励协会“走出去、请进来”,举办交流活动,加强品牌合作。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服务提升工程
10.彰显文化特质。引导民宿在建筑设计、空间布局、装修装饰、景观营造等方面,体现本地山水人文特色,防止大拆大建、盲目复制,保持房屋建筑风貌与当地村庄风貌、村庄环境相协调,突出在地文化审美和乡情乡趣,树立徽州美宿气质与颜值并举的独特魅力,彰显“烟雨徽州、田园徽州、村落徽州”文化特质。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突出生态宜居。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守生态红线底线,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多元路径,推进生态价值向经济价值转化。建立健全消防、食品、卫生、治安、环保等方面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推进零碳建设,倡导绿色消费,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配齐设备设施,确保污水达标、规范排放。
(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
设局、市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强化人才培养。加强人才引进扶持力度,鼓励文化、科技、设计、策划等专业特长人才、高校毕业生参与民宿投资开发、运营管理。发挥黄山民宿产业学院人才培养作用,支持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与民宿合作设立人才培训、创业基地。把民宿从业人员列入乡村振兴、商贸服务业、餐饮住宿业、文化和旅游人才培训计划,常态化举办民宿管家服务技能大赛,不断提升民宿管理和服务水平。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黄山学院、黄山职业技术学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品牌营销工程
13.打响美宿品牌。建立健全民宿推广平台,以“徽州美宿”区域公共品牌进行系统化宣传推广,围绕品牌做市场。将民宿纳入市、区县重点旅游宣传和品牌推广计划,举办民宿产业发展大会、“四季黄山”发布会等系列宣传活动,综合利用微信、微博、短视频、小红书、抖音、快手、携程等自媒体、网络平台,多渠道宣传民宿产品,讲好民宿故事,打响徽州美宿品牌,提升徽州美宿知名度。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委宣传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创新营销模式。把民宿纳入文旅消费惠民、商务促消费活动,鼓励民宿参与职工疗休养基地、军人驿站等创建评选。围绕建筑、艺术、美学等范畴举办民宿创意设计大赛,组织民宿参加国家、省市文化和旅游营销推广活动。加强与电视媒体综艺品
牌节目合作,借助媒体引流,创新民宿“出圈”方式。支持民宿
为学术峰会、商务会议、文化沙龙、综艺节目等提供优质服务。
鼓励民宿参加国内外设计、摄影、会展等赛事和评比,多渠道扩大徽州美宿影响力。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总工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发挥示范作用。结合市场需求,持续推出精品民宿系列榜单,在官方公众号、自媒体平台开辟宣传专栏,以各类节庆营销、大型活动等为平台精准性推广徽州美宿。发挥标准化引导和示范作用,大力开展国家等级旅游民宿、皖美民宿申报和评定以及乡村民宿认证,争取更多精品民宿进入行业品牌目录,形成标杆,带动徽州美宿整体品牌品质提升。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政策扶持工程
16.健全发展机制。强化政府在民宿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配套、人才引进培养、市场营销推广、食品卫生安全、治安消防管理、统计分析监测等方面主导作用,建立高效的民宿发展机制,重点扶持民宿集群发展。
(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加大资金扶持。将民宿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统筹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乡村振兴、交通运输、
水利电力、农村电商、文化和旅游相关资金,支持民宿发展。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有序进入民宿领域。鼓励金融机构推广信用贷款、抵押贷款、民宿贷等特色金融产品,创新担保机制和信贷模式,加大信贷倾斜力度,提升保险服务水平。探索通过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等形式支持民宿建设和经营。
(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黄山监管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做好用地保障。优化和完善土地利用布局,通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方式有效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用于民宿建设。探索规划“留白”机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可预留不超过 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优先用于选址难度较大的乡村民宿、新建高端民宿项目和民宿集聚区的公共电车充电桩建设。根据安徽省《实施点状供地助力乡村振兴的若干举措》,用足用好“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相关政策,做好民宿重大项目、民宿集聚区用地保障力度。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把民宿发展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精心部署,主动作为,按照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
结合工作实际,做好细化分解和工作创新,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确保任务高效完成。
(二)强化协同配合。
各行业职能部门要落实责任分工,加强协调联动,做好服务指导,制定细化配套政策和奖励办法,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的能动性和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抓好规范引导和监督管理,合力推进黄山市民宿发展。
(三)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推动规划对接、政策联动、资源共享。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改进服务方式,探索事中事后监管,提高行政效能。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积极引导公众参与,促进政策落地落实。尊重市场规律,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规范的市场环境。
(四)完善推进机制。
建立市、县(区)两级政府“月调度、季会商、年评估”工作机制,及时了解进展,协调解决问题,推动任务落实。加强督查督导,对重点任务、重要措施实行清单化动态监管(详见附件),确保民宿发展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黄山市民宿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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