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柏溪乡副乡长鲍雍解读:柏溪乡建立田长制实施方案
一、背景和依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守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建立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工作要求,结合本乡耕地分布零散、监管难度大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
耕地是农民的 “饭碗田”,是乡村振兴的 “根基田”。当前,本乡耕地保护面临 “非农化”“非粮化” 苗头性问题,部分地块存在撂荒现象,零散耕地监管存在 “盲区”。建立田长制,就是要把保护责任压实到村、到组、到地块,打通耕地保护 “最后一公里”,构建 “人人有责、层层尽责” 的保护格局,为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筑牢制度基础。
(三)总体考虑
坚持 “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村级主责、群众参与” 的工作思路,构建 “乡 - 村 - 组” 三级田长制组织体系,将每块耕地的保护责任明确到具体田长,实现耕地保护全覆盖、无死角。通过强化日常巡查、严格执法监管、优化服务保障,确保本乡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二、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问题研判
乡党委、政府通过实地走访、座谈调研发现,当前本乡耕地保护面临三大突出问题:一是部分农户耕地保护意识薄弱,存在随意改变耕地用途、弃耕撂荒现象;二是零散耕地分布广,村级监管力量不足,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发现不及时;三是农田基础设施老化,耕地质量提升滞后,影响粮食生产效益。
(二)需求分析
乡村两级迫切需要一套 “责任清、流程简、见效快” 的耕地保护机制,明确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既要强化刚性约束,又要兼顾农民生产需求,同时需要整合乡村现有力量,形成保护合力,让耕地保护工作真正落地见效。
(三)起草过程
方案由乡党委副书记牵头,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具体负责,在深入学习上级政策、全面摸清本乡耕地底数(包括地块位置、面积、质量等级、承包户信息)的基础上,借鉴周边乡镇成功经验,形成草案。
三、工作目标、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1. 近期(1 年内):全面建立乡、村、组三级田长制责任体系,完成田长公示、责任地块划定,配套制度基本完善,耕地撂荒、违法占地等问题得到初步遏制。
2. 中期(2-3 年):建成 “责任明确、监管到位、服务优质” 的田长制运行机制,耕地 “非农化”“非粮化” 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农田基础设施明显改善,耕地质量稳步提升。
3. 远期(3 年以上):形成 “保护有力、利用高效、群众自觉” 的长效机制,实现耕地总量稳定、质量优良、布局合理,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保持稳定,农民种粮积极性持续提高。
(二)主要任务(核心聚焦 6 项)
1. 严守耕地红线:坚决落实 “六个严禁”,严禁乱占耕地建房、挖塘养鱼、种植林果等 “非农化” 行为,严控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
2. 规范 “非粮化” 管控:引导农户优先种植水稻、小麦等粮食作物,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不得擅自改变种植结构;对撂荒耕地限期整改,鼓励流转耕种。
3. 强化农田设施建设:整合涉农资金,重点改善零散地块灌溉、排水、道路等基础设施,推进小块耕地连片整治,提升耕种便利性和抗灾能力。
4. 提升耕地质量: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秸秆还田等生态种植技术,引导农户科学用药,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稳步提升土壤肥力。
5. 加强日常监管:建立 “田长巡查 + 群众监督” 机制,及时发现、制止各类破坏耕地的违法行为,确保问题早处置、早解决。
6. 规范土地流转:指导耕地流转双方签订规范合同,明确耕地用途,严禁流转后改变耕地性质,保障承包户和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四、创新举措
1. “田长 + 网格员” 联动机制:将田长制与村级网格化管理深度融合,每个村民组设立 1 名网格田长,由村干部、党员或威望高的农户担任,负责日常巡查、信息上报,实现 “地块有人看、问题有人报”。
2. “一块地一个码” 管理:为辖区内每块耕地制作专属 “保护码”,标注田长信息、地块面积、用途限制等内容,张贴在田间显眼位置,方便群众监督和田长履职。
3. “田长 + 农技服务” 融合:创新将耕地保护与农技服务结合,田长在巡查中同步收集农户种植需求,对接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提供技术指导、病虫害防治等服务,实现 “保护 + 服务” 双提升。
4. 村民议事参与机制:建立耕地保护村民议事会,涉及耕地流转、用途调整、设施建设等重大事项,由田长组织村民共同商议,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提升政策执行力。
五、保障措施
1. 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乡田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乡长担任总田长,分管副乡长担任副总田长;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担任村级田长,村民组长担任组级田长,层层签订责任书,压实责任。
2. 严格考核奖惩:将田长制履职情况纳入村 “两委” 班子和村干部年度考核,对耕地保护成效突出的村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出现违法占用耕地问题的,严肃追责问责。
3. 加大资金支持:乡财政设立田长制专项经费,用于田长补贴、巡查装备、耕地保护奖励等;积极争取上级资金,重点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提升项目。
4. 强化宣传引导:通过村级广播、微信群、田间宣讲、发放宣传单等方式,普及耕地保护政策法规,宣传田长制工作成效,营造 “人人爱护耕地、人人参与保护” 的良好氛围。
六、解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
解读人:柏溪乡副乡长鲍雍
咨询电话:0559-4586608
政策原文查看:可在乡人民政府公告栏、村级政务公开栏查阅。
七、注意事项、关键词解释
(一)注意事项
1. 村级田长、组级田长需按要求开展巡查(村级每月至少 2 次,组级每周至少 1 次),发现违法占地、撂荒等问题,须在 24 小时内上报乡田长制办公室。
2. 农户不得擅自改变耕地用途,确需调整的,须按程序报乡、县相关部门审批;耕地流转后,经营主体不得从事非农业生产。
3. 鼓励群众监督举报破坏耕地行为,举报线索一经核实,给予适当奖励。
(二)关键词解释
1. 田长制:以乡、村、组为单元,由各级负责人担任田长,负责耕地保护监督管理的责任制度,实现 “地块有主、责任到人”。
2. 耕地 “非农化”:指将耕地用于建房、建厂、修路等非农业建设,或挖塘、种树等改变耕地农业用途的行为。
3. 耕地 “非粮化”:指在耕地上种植林果、苗木、草皮等非粮食作物,或从事养殖等非粮食生产活动,影响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
4. 永久基本农田:依法划定的优质耕地,实行特殊保护,重点用于生产粮食,不得随意占用或改变用途。
5. 高标准农田:土地平整、设施完善、土壤肥沃、抗灾能力强,能实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耕地。
八、惠民利民举措
1. 耕地保护奖励:对严格遵守耕地保护规定、种粮成效突出的农户和经营主体,给予每亩一定金额的奖励补贴;对主动流转撂荒耕地用于粮食生产的,额外给予流转补贴。
2. 基础设施升级: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善农田水利、道路条件,降低农户耕种成本,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抗灾能力,让种地更省心、更高效。
3. 农技服务上门:田长联动农技人员,为农户提供免费测土配方、病虫害防治指导、优良品种推荐等服务,帮助农户提升种粮收益。
4. 权益保障强化:规范耕地流转流程,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打击违法占地、恶意破坏耕地等行为,维护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和种粮积极性。
5. 就业机会增加:在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日常巡查管护等工作中,优先聘用本村农户,为村民提供就近就业岗位,拓宽增收渠道。
皖公网安备 341024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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