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灾害应急预案】柏溪乡事故灾害应急预案
1. 总则
为规范本乡工矿商贸、交通运输、火灾、建筑施工等各类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流程,建立 “快速响应、协同联动、高效处置” 的应急机制,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乡域安全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乡域内发生的工矿商贸生产安全事故、道路交通运输事故、火灾事故、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等各类事故灾害的预防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置等工作。
2. 组织指挥体系
乡成立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由乡长担任总指挥,分管安全生产的副乡长担任副总指挥,成员单位包括乡应急管理办公室、派出所、卫生院、供电所、村镇建设办公室及各村 “两委” 负责人。
指挥部下设 6 个专项工作组,明确职责分工:
综合协调组:由乡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负责信息汇总、指令传达、内外联络;
抢险救援组:由派出所、乡应急抢险队及相关村负责人组成,负责现场抢险、人员疏散;
医疗救护组:由乡卫生院牵头,负责伤员救治、转运及现场医疗保障;
治安保障组:由派出所负责,维护现场秩序、疏导交通、保护事故现场;
善后处置组:由乡民政办、相关村 “两委” 组成,负责伤亡人员家属安抚、善后协调;
后勤保障组:由乡党政办牵头,负责应急物资调配、救援人员食宿及后勤支持。
3. 预防与预警
建立乡、村、企业三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各村、各相关单位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动态管理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重点加强对辖区内小型工矿企业、道路运输站点、在建工程项目、沿街商铺、民宿及木竹加工点等重点场所的安全监管,常态化开展防火、防爆、防坠落等安全检查。
收到上级预警信息或排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时,通过乡村应急广播、网格员上门通知、村级微信群、电话等多种渠道,及时向涉险单位和群众发布预警提示,明确防范要求和应急准备措施。
4. 应急响应
4.1 信息报告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或涉事单位须立即向所在村或乡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说明事故类型、发生地点、伤亡情况及现场态势。乡应急管理办公室接报后,第一时间上报乡指挥部,同时按规定时限向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初步核实报告。
4.2 先期处置
事故发生地村 “两委” 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就近人员开展先期处置,疏散受威胁群众,划定警戒区域,控制危险源,避免事态扩大;同时开辟救援通道,为专业救援队伍到场处置创造条件。
4.3 现场处置
火灾事故:乡、村应急抢险队迅速到场,利用现有消防器材开展初期火灾扑救,组织人员疏散转移,切断电源、隔离可燃物;配合上级消防救援队伍开展专业灭火救援。
交通事故:乡派出所、卫生院立即赶赴现场,抢救受伤人员、疏导周边交通、保护事故现场,协助交警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和责任认定。
建筑施工事故:立即停止施工,疏散作业人员及周边群众,对塌方、高空坠落等险情采取临时支护、警戒隔离等措施,配合专业救援队伍开展被困人员搜救。
工矿商贸事故:迅速切断事故现场电源、气源等危险源,组织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防止次生灾害发生,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抢险处置。
4.4 响应终止
当事故现场险情得到全面控制,被困人员全部获救,伤员得到妥善救治,次生、衍生灾害风险消除后,经乡应急救援指挥部评估批准,宣布应急响应终止。
5. 后期处置
乡指挥部统筹协调善后处置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做好伤亡人员家属接待、情绪安抚及善后赔偿调解工作;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责任,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事故处置结束后,及时总结应急处置经验教训,查找工作薄弱环节,完善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有序推进生产生活秩序恢复。
6. 保障措施
资金保障:乡财政预留专项应急资金,用于应急物资采购、应急演练、救援补助等工作,确保应急处置资金及时到位。
物资保障:乡级设立应急物资储备点,储备抢险救援绳索、手电筒、担架、灭火器、急救药品等基础应急物资;各村及重点企业根据实际需求储备相应应急物资,定期检查更新。
队伍保障:组建乡级应急抢险队,整合村干部、党员、志愿者等力量;联合乡卫生院建立应急医疗救护队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
演练保障:每年组织不少于 1 次综合应急演练或专项应急演练,重点针对火灾、交通事故等高发事故类型,提升干部群众应急处置和协同配合能力。
皖公网安备 341024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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