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恒峰村农机大院(二期)实施情况的公告
根据《安徽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皖乡振发〔2023〕50号)要求,恒峰村农机大院(二期)项目已竣工验收,现将项目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恒峰村农机大院(二期)经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2025年9月2日批复实施,实施地点为恒峰村,建设内容为新建新建厂房一座300平方米用于存放前期农机大院项目的设备。计划总投资21万元。
二、项目实施结果
项目于2025年12月15日完工,实际建设工程量新建厂房一座300平方米。
三、项目验收结果
2025年12月22日经祁门县农业农村局等3家单位验收通过。
四、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计划总投资21万元,拨付承建企业209031.51元,缴纳项目质保金6271元,余下968.49元退回县财政。
五、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通过项目的实施,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同时带动农户522户1889人,其中脱贫户54户122人、监测户1户2人参与就业增加家庭收入。
六、联农带农机制
通过项目的实施,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同时可带动当地农户参与就业增加家庭收入。
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
祁门县农业农村局
凫峰镇人民政府
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通讯地址:
祁门县农业农村局监督举报电话:0559-4523066,邮箱:ahqmfpb@126.com,通讯地址:祁门县新城区梅城大道农业大楼;
凫峰镇人民政府监督举报电话:0559-4589058,邮箱:95427710 @qq.com,通讯地址:祁门县凫峰镇人民政府;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12345
凫峰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4日
皖公网安备 341024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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