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凫源村溪头组灌溉渠项目实施情况的公告
关于凫源村溪头组灌溉渠项目实施情况的公告
根据《安徽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皖乡振发〔2023〕50号)要求,凫源村溪头组灌溉渠项目已竣工验收,现将项目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凫源村溪头组灌溉渠项目经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2025年6月11日批复实施,实施地点为凫源村,建设内容为溪头组1000米灌溉渠(0.3*0.3m)。计划总投资13万元。
二、项目实施结果
项目于2025年10月10日完工,实际建设工程量为新建溪头组1000米灌溉渠(0.3*0.3m)。
三、项目验收结果
2025年10月22日经祁门县农业农村局等3家单位验收通过。
四、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计划总投资13万元,拨付承建企业127172.36元,3816元为项目质保金,余下2827.64元退回县财政。
五、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解决提升农户36户142人,其中脱贫户3户5人的生产灌溉条件。
六、联农带农机制
通过项目实施提升群众知晓度参与度,通过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
祁门县农业农村局
凫峰镇人民政府
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通讯地址:
祁门县农业农村局监督举报电话:0559-4523066,邮箱:ahqmfpb@126.com,通讯地址:祁门县新城区梅城大道农业大楼;
凫峰镇人民政府监督举报电话:0559-4589058,邮箱:95427710 @qq.com,祁门县凫峰镇人民政府;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12345
凫峰镇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30日
皖公网安备 341024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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