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凫峰镇推进合法性审查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镇直各部门:
现将《凫峰镇推进合法性审查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9月18日
黄山市祁门县凫峰镇推进合法性审查
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有效提升我镇依法治理水平,推进合法性审查规范化建设,根据《祁门县全面推进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战略部署,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为建设“平安凫峰”“法治凫峰”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目标任务
不断加强镇合法性审查工作规范化建设,坚持将合法性审查作为制定规范性文件、作出重大行政决策、签订行政合同、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必经程序。
二、工作内容
(一)审查范围。主要包括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规划、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以及需要合法性审查的其他事项。
(二)审查机构。成立凫峰镇合法性审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镇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司法所。由分管领导牵头,党政综合办公室、司法所、镇法律顾问等相关人员共同组成合法性审查小组。
(三)审查方式。采取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召开征求意见会议等方式,开展合法性审查并提交合法性审查意见书。
(四)审查内容。合法性审查主要围绕提交事项的主体、权限、程序和内容是否合法,适用依据是否正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上级规范性文件等。
(五)审查流程。起草部门填写合法性审查意见登记表后应当向合法性审查小组提交拟审查文件送审稿、起草说明、制定该文件的依据等送审材料,合法性审查人员收到送审材料后,应填写合法性审查意见登记表,出具审查意见,审查时间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六)审查要求。为充分发挥合法性审查机制的把关作用,自本实施方案施行起,不得以征求意见、会签、参加会议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讨论决定。另涉我镇事项上县政府常务会议前,必须经镇合法性审查小组初步审查再报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合法性审查是镇党委、政府常抓不懈的重点工作,明确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作为合法性审查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应着力抓好此项工作,申请审查事项部门及分管领导应积极配合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
(二)加强协作。对重大复杂的合法性审查事项,审查小组及申请审查部门要积极同上级业务及审查事项主管部门对接联系,通过联合会商等形式共同解决。合法性审查小组成员应加强合法性审查的业务学习,建立一支适应镇合法性审查工作的专业法治人才队伍。
(三)加强保障。合法性审查工作经费列入镇年度财政预算。配备必要的办公场所和设备,选优配强合法性审查人员力量,不断提升镇合法性审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夯实依法行政基础,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附件:1.凫峰镇合法性审查工作领导小组
2.凫峰镇合法性审查范围
3.凫峰镇申请合法性审查应提交的材料
4.凫峰镇合法性审查内容
5.凫峰镇合法性审查意见登记表
附件1
凫峰镇合法性审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方光顺(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汪 宇(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成 员:汪双平(镇司法所所长)
石桂妹(镇为民服务中心主任)
胡劲军(镇平安法治和综合行政执法中心主任)
吴厚洲(镇乡村建设和应急环保办主任)
李 晶(镇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吴成亮(镇党建办公室主任)
凫峰镇合法性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所,由分管领导牵头镇党政综合办公室、镇司法所、镇、村法律顾问共同组成合法性审查小组。
附件2
凫峰镇合法性审查范围
一、重大行政决策
镇合法性审查小组应根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目录进行审查,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有关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
(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认定。认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主要取决于文件内容,即判断文件内容是否同时具备外部适用性、普遍适用性、反复适用性等特征。
(二)下列文件一般不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仅含有专业技术指标类内容,不含有对外行政管理规范类内容的文件、下达预算、分配资金、批复项目的文件,不含有对外行政管理规范类内容的文件;向上级机关报送的各类请示报告;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安排事项、工作要点、目标管理责任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考核结果、人事任免及表彰奖惩等行政机关内部管理事项;行政机关内部执行的管理规划、工作制度、会议纪要、工作方案等;工作领导小组以及议事协调机构成立、撤销及人员调整事项。
三、行政合同
行政合同是指以凫峰镇政府作为一方当事人,与社会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义订立或依镇政府授权、委托订立的涉及国有资产、财政资金使用的书面协议等。
附件3
凫峰镇申请合法性审查应提交的材料
一、重大行政决策
(一)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关于重大行政决策送审稿的批示;
(二)送审稿及起草说明,起草说明包括制定的必要性、制定依据、拟规定的主要制度和措施、履行的法定程序等;
(三)制定依据,包括依据文本等;
(四)程序性材料,包括征求意见、公众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承办机构合法性审核意见等;
(五)针对不同审核内容需要的其他材料等。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
(一)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批示;
(二)送审稿及起草说明,起草说明包括制定的必要性、制定依据、拟规定的主要制度和措施、履行的法定程序等;
(三)制定依据,包括行政规范性文件条文依据对照表及依据文本;
(四)程序性材料,包括征求意见、公众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承办机构合法性审核意见等;
(五)针对不同审核内容需要的其他材料等。
三、行政机关合同
(一)行政合同文本草案;
(二)起草说明;
(三)背景材料和合同相对方情况;
(四)承办机构的合法性审查意见;
(五)针对公平竞争审查、风险评估、专家论证等内容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六)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文书草案;
(二)证据材料;
(三)决定依据;
(四)有关行政裁量的理由说明;
(五)承办机构的法制审核意见;
(六)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附件4
凫峰镇合法性审查内容
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作出主体是否合法;
(二)是否符合法定权限;
(三)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规定;
(四)程序是否合法;
(五)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需要审查的其他内容。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制定主体是否有法定权限;
(二)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
(三)是否存在违法设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等;
(四)是否存在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情形;
(五)是否存在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增加权力或者减少法定职责的情形;
(六)程序是否合法;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需要审查的其他内容。
三、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查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法;
(二)是否符合法定权限,是否存在超越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承诺或者义务性规定;
(三)双方权利义务的设置是否合法、合理;
(四)是否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
(五)签订形式、程序是否合法;
(六)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规定需要审查的其他内容。
行政合同采用国家或者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格式文本、示范文本的,行政合法性审查的内容可以简化。
四、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
(二)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三)是否符合法定权限;
(四)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
(五)适用依据是否准确;
(六)裁量基准运用是否适当;
(七)程序是否合法;
(八)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规定需要审查的其他内容。
附件5
合法性审查意见登记表
单位:(公章)
提交股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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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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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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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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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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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负责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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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性审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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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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