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凫峰镇2023年食品安全工作自评报告》的报告
关于上报《凫峰镇2023年食品安全工作自评报告》的报告
祁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
根据《关于印发《祁门县2023年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方案》的通知》(祁食安办〔2024〕2号)及相关文件要求,现将《凫峰镇2023年食品安全工作自评报告》随文上报,请审阅。
凫峰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9日
凫峰镇2023年食品安全工作自评报告
根据祁食安办〔2024〕2号《关于印发《祁门县2023年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我镇结合实际,对照考核细则,对我镇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认真梳理检查,形成自评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强化领导,健全责任体系。我镇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及时动态调整了食品安全委员会以及领导小组的成员,设立了办公室并安排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建立了相应台账资料。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进一步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两个责任”,建立健全安全“四员”监管机制,及时更新完善人员名单,确保各级包保干部“三单一书”台账建设完整;定期对协管员和信息员工作开展培训以及考核,实现人员配备完善,职能履责到位,确保工作顺利深入开展。
(二)规范建设,完善制度体系。我镇在年初制定了食品安全年度工作计划,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会议部署和任务细化。为把控好全年食品安全工作方向,不断完善了制度体系,包括应急预案、隐患排查制度、事故报告制度、举报投诉制度和案件投诉举报处理制度等,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和群众监督举报已形成了一套完整有效的应对措施和应答体系。同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重点内容,推动食品安全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道路。
(三)围绕重点,推动安全治理。我镇积极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攻坚行动,重点做好食品安全的治理工作,坚持把安全治理移在前位,不断提升群众的食品安全满意度和创城知晓率。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特别是特殊节点和重要节日时段加大巡查整改力度;有效开展野生蘑菇、野生动物以及反食品浪费等宣传工作;积极配合金字牌市场监管所对食品安全、茶叶生产企业以及茶叶小作坊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备案登记“农村大厨”、自办宴席等信息,开展农村大厨集中培训,逐步形成台账,助力人员有效管理;有效组织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营造了浓厚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2023年食品安全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一是存在证件未及时更新现象。少数经营者健康证未能及时更换。二是个别经营者、消费者安全意识比较薄弱,思想上重视程度还不够。三是队伍建设与新形势下食品安全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当前高速建设时期,餐饮店数量增多,在管理上人员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大监管力度。继续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完善协管员以及信息员考核机制,有效整合“四员”队伍与网格队伍,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各经营主体的规范经营。统一部署重要节假日对野生蘑菇及其他野生动植物、无证小作坊的专项摸排整改行动,做到长期坚持,落有实效,不断建立“群众参与、部门配合、多方协调、上下联动”食品安全卫生监管机制。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线上利用“小李话凫峰”、“醉美凫峰”等短视频媒体平台,拍摄群众喜闻乐见且不同视角的食品安全小视频,用寓教于乐的方式加强经营者与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线下充分发挥广播、宣传栏、横幅等实体作用,继续开展“科普宣传乡村行”活动,借助“‘祁’行周一见”将食品知识送入群众的家中,达到不漏一户的目标任务,帮助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树立正确的食品观念,形成“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食品安全良好舆论氛围。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在发展新形势下,对食品安全的要求逐渐严格,需要加大在食品安全工作上的财政投入以及培训力度,建立奖惩机制,激发人员的干事积极性,打造出一支专业的食品安全工作队伍,不断提升监管和应急能力,特别是面对高速建设时期的人员增加,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确保镇域内的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