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同志解读】《祁门县2023年稻谷补贴资金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具体时间:2023年7月25日
二、文件出台的依据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目标价格补贴(稻谷)资金管理的通知》(皖财农〔2023〕631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目标价格补贴(稻谷)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皖财农〔2023〕448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目的和意义
为深入贯彻国家粮食安全战略,认真落实国家稻谷补贴政策,提升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种粮积极性,保障农民种粮基本收益,稳定稻谷产能。
四、稻谷生产者补贴的范围和对象有哪些?
稻谷生产者补贴统计对象是全县范围内合法耕地(即通过合法程序获得合法经营权)上的稻谷实际生产者(包括农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对于流转土地,流转合同明确约定补贴归属流出方的,由合同双方按约定执行。
五、稻谷生产者补贴的依据是什么?
该补贴以生产者当年在合法耕地上实际播种的稻谷种植面积为依据。
(1)普通农户稻谷补贴面积以实际种植水稻的面积为依据。
(2)规模经营主体稻谷补贴面积,必须是直接种植水稻的面积且须提供规范有效的土地流转协议(和农户私下签订的协议须经村委会见证并加盖公章方可生效)。
(3)下列情形不予补贴:国家和省已明确退耕的土地、未经批准开垦的土地或禁止开垦的土地上的稻谷种植面积;已被政府征用并获得补偿、暂时未能开发使用的耕地上的稻谷种植面积等。
六、稻谷生产者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待全县稻谷生产者补贴面积汇总确定后,根据省下达我县补贴资金总量,测算确定最终稻谷生产者补贴标准。
七、稻谷生产者补贴面积如何登记?
由村委根据实施方案,分组逐户按实际种植水稻面积登记,分组制作到户清册,经农户签字确认。新型经营主体承包耕地涉及多个村的,依据属地管理原则按承包耕地坐落村分别登记。村要将登记后的补贴面积登记表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村级公示无异议后,填写《2023年稻谷生产者补贴面积分户登记表》《2023年稻谷生产者补贴面积村级汇总表》,由村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后报乡镇政府。
八、如何公开公示?
各乡镇对各村造册上报的补贴面积核实无误后,加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并组织各行政村以村为单位进行张榜公示,公示应在村公示栏和各村民小组醒目位置一并进行。公示内容包括:姓名(名称)、补贴面积、举报电话等。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公示中有异议的,须及时查实更正并再次张榜公示。
九、补贴资金如何发放?
县农业农村水利局根据乡镇报送数据进行审核、汇总,提供给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牵头测算补贴标准,并及时将补贴标准下达到乡镇。
县财政局根据县农业农村水利局核定后的发放清册数据,协调金融机构,发放到位。对发放给农户的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统一打卡发放;对企业等其他不适宜“一卡通”打卡发放的,通过银行卡打卡发放到稻谷实际生产者。
十、监督电话和地址
县财政局:4526432
地址:祁门县学前街3号
县农业农村水利局:4516553
地址:祁门县新城区梅城大道农业大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