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7054/202304-00026 信息分类: 本级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公民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祁门县凫峰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4-21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文字解读】关于做好乡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凫峰镇政府 发布时间:2023-04-21 11:03 信息来源:祁门县凫峰镇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为认真做好乡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办单位及承办人对承接的议案建议,应做到认真负责,积极主动,注重实效,保证质量。凡能够解决的,应及时解决;因客观条件限制,在短期内不能解决的,应积极创造条件或纳入规划逐步解决;因现行政策不允许或受其他客观条件限制不能解决的,应实事求是地讲清政策,说明原因。

二、承办单位及承办个人在办理工作中要注重调查研究、规范办理,认真答复,并做到与代表直接见面率达到100%,代表满意率达95%以上。

三、各承办单位及承办人抓紧落实,8月底前要书面答复代表并听取代表对办理的意见,将《办理意见反馈表》报党政办。乡人大主席团将适时组织人员进行督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