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7134/202205-00075 信息分类: 农业农村政策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2-04-12
发布机构: 祁门县安凌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05-16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黄政办秘〔2022〕19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安凌镇政府 发布时间:2022-05-16 08:42 信息来源:祁门县安凌镇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高新区管委会,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4月12日


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21〕29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118号)文件精神,加快我市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提升农村地区寄递物流水平,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坚持完善体系、提高效率,坚持资源共享、分类推进,强化农村邮政体系作用,健全末端共同配送体系,优化协同发展体系,构建冷链寄递体系,加快补齐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短板,推动农村地区流通体系优化升级,更好满足农村生产生活和消费升级需求,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二、工作目标

到2022年底,全市建制村快递直达率高于40%,各区、县至少建成2个及以上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示范站点;产业协同发展迈出坚实步伐,建成1个省级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区;培育1个以上快递服务现代农业示范项目,争创国家级示范项目;2022年底,全市正常运营城乡客货邮合作线路20条;2025年底,各区、县正常运营的城乡客货邮融合发展线路均达6条以上。

到2025年,基本形成开放惠民、集约共享、安全高效、双向畅通的农村寄递物流体系以及覆盖全市主要产地和消费地的冷链基础设施网络,实现便民惠民寄递服务基本覆盖,农产品、消费品双向运行高效便捷,农村邮件快件时效及寄递物流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作用全面显现,助力打造皖浙赣闽区域性现代物流枢纽城市。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进“快递进村”工程

1.健全农村快递服务网络。利用邮政企业基层网络优势,加强农村邮政基础设施和服务网络共享,整合邮政快递末端投递资源,满足农村地区群众基本寄递需求。突出市场主体地位,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创新农村快递服务模式。充分发挥“邮快合作”进村主渠道作用,鼓励邮政、快递与交通运输、供销、商贸、农资配送等多方合作,允许城乡客运车辆在保障车辆安全前提下捎带邮件、快件,推广农村寄递物流共同配送模式,推动邮件、快件共同分拣配送。整合在村邮政、快递、供销、电商等资源,利用农村现有公共设施和服务资源,建设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保障末端网点稳定运行。(市邮政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合作社,各区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分类协同推进。坚持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相结合,分类推进“快递进村”工程。对城市近郊、村民集中等快递业务量较大的建制村,引导企业通过“抱团”合作、驻村设点等方式实现进村服务。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扶持村的扶持力度,区、县人民政府统筹运用乡村振兴有关政策,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对建成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示范站点、偏远地区直投进村快件等给予适当补助。引导快递企业完善符合农村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切实维护末端网点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村快递网络可持续运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区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补齐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短板

3.加强县域设施建设。注重运用市场的逻辑、资本的力量,推动县域邮件快件处理场所、客运站、货运站、电商仓储场地、供销合作社仓储物流设施等资源整合,每个区、县规划建设1个以上县级寄递公共配送中心。大力开展“双招双引”,引进更多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邮政快递专业物流园区,助推县域寄递物流体系无缝衔接国家骨干寄递网络。(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合作社,邮政黄山市分公司,各区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提升镇村服务能力。推进乡镇邮政局(所)改造和乡镇寄递物流转运分中心建设,加快推进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照层次清晰、规模适度、功能完善的要求,加快集客运、货运、邮政、电商等功能于一体的乡镇综合客运服务站点建设或改造,对邮政、快递企业入驻费用予以适当减免。鼓励邮政企业加快农村邮政网点标准化建设,创新运营模式,承接代办代收代缴各类农村公共服务和政务服务,实现“一点多能”。规范农村寄递运输车辆班线化,加快农村邮路汽车化。积极争创全省“十佳”农村物流服务品牌,引领带动农村物流健康发展。(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邮政黄山市分公司,各区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支持农村电商物流快递协调发展。鼓励邮政、快递、物流、供销、电商、商贸流通等采取多种方式合作共用末端配送网络,有效降低农村末端寄递成本,进一步便利农产品出村进城、消费品下乡进村。引导属地电子商务经营者加强和邮政、快递企业对接,满足消费者网络购物的差异化快递服务需求。开展市级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区创建活动,争创省级以上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区。对区、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农村物流配送中心开展综合评估,对评为年度前三的区、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分别依次给予40万、30万、20万的分档奖励,对评为年度前三的县级农村物流配送中心分别依次给予30万、20万、10万的分档奖励。市级财政承担50%奖励资金,补助期限3年。(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供销合作社,各区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6.完善支持保障政策。对已建和拟建的标准化县级寄递公共配送服务中心由所在区、县人民政府统筹给予适当补助,已购置和拟购置智能分拣设备、标准化邮政快递业安检设备的企业,按照设备投资额的15%予以补助。新建邮政快递分拨仓储设施属生产性建筑,不列入民用建筑修建地下防空范畴,减免人防易地建设费。各区、县人民政府对稳定运营运递邮件快件的班线予以补助,年补助不少于100万元。(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人防办、市邮政管理局,各区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农村冷链基础设施建设

7.构建冷链寄递体系。鼓励邮政快递企业、供销合作社和其他社会资本在农产品田头市场合作建设预冷保鲜、低温分拣、冷藏仓储等设施,提升农产品流通效率和效益。支持电商、快递企业研发生鲜农产品寄递包装,推广可重复利用的绿色环保冷藏快递储存箱或保冷袋,鼓励符合绿色环保的全国首创方案。引进和培育农产品冷链物流骨干企业,支持冷链物流企业建设区域性分拨中心。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建设冷链仓储设施,逐步建立多层次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体系,加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业务合作、资源共享。(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供销合作社、市邮政管理局、市乡村振兴局,邮政黄山市分公司,各区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8.支持冷链重点项目建设。对邮政快递企业参与冷链物流基地建设且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通过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市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等方式给予相应支持。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冷链物流项目,优先保障项目用地指标。(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区、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9.落实冷链设备奖补政策。积极争取,支持符合条件的投资建设主体积极申报“省级冷链设备奖补项目”。省级对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通风贮藏库、机械冷库、气调贮藏库等)进行奖补,按照不超过建设设施总造价的30%予以补贴,单个主体补贴规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合作社、市财政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区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农村产品上行发展机制

10.服务农村产业发展。将快递服务现代农业纳入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围绕我市特色农特产品,每个区、县至少培育1个快递服务现代农业特色项目。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加快推进农产品上行,重点支持脱贫地区农村产品外销,推动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商务局、市供销合作社、市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黄山市分公司,各区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1.畅通农产品上行链条。鼓励寄递物流企业主动对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为农产品上行提供专业化供应链寄递服务。支持邮政快递企业积极融入全省绿色农产品“158”行动计划,构建“基地直采+异业合作+平台零售+终端直供+快递物流”的全渠道产销对接体系。实施消费帮扶提升工程,大力拓展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特别是消费帮扶重点产品销售渠道。对已出列贫困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农产品上行和寄递物流信息平台等项目建设,按照相关政策予以资金支持。(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供销合作社、市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黄山市分公司,各区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推进信息数据共享。推进黄山市农村寄递物流体系信息平台与黄山市大数据中心互联互通,加强数据归集共享和开发应用,推动以数据信息指导生产、引导市场和服务决策。(市发展改革委、市数据资源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区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规范农村寄递物流市场

13.落实“放管服”改革。落实国家关于简化农村快递末端网点备案手续政策,支持鼓励发展农村快递末端服务,推动实现农村快递末端网点“网上备案”和“一次都不用跑”。(市邮政管理局,各区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强化农村寄递市场安全监管。落实地方党委政府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属地责任,实行综合治理。2022年底前,推动市邮政业安全中心运行,加强县级邮政监管工作机制建设,强化对当地邮政快递业安全监督管理,督促邮政快递企业严格落实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等寄递安全“三项制度”,严防禁限寄物品通过寄递渠道流通。(市委政法委、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区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强化工作和责任落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及时部署落实。强化考核激励,市政府对各区、县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督查激励的重要依据。建立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强化邮政管理部门与有关部门工作联动,加强对全市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合作社,各区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规划引导。市、区、县要将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纳入相关规划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范畴,将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项目纳入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为农村寄递项目建设提供空间保障和规划依据。(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区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资金保障。建立以县级公共财政为主、市级支持为辅的快递业发展资金扶持机制。重点支持农村寄递物流网络运营和村级末端网点建设。将快递业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综合交通运输建设投融资政策体系,统筹用好现有资金渠道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等专项政策,积极发挥政府产业基金引导作用。(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区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抄送:市委有关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驻黄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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