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年度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建设任务和资金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经研究,现将2024年度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任务和资金计划额度(详见附表1)下达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
一、资金计划和项目建设。资金计划和项目建设任务分配综合考虑县委农办涉农资金整合情况和各乡镇人口数量、地域面积、行政村数,结合各乡镇项目预申报情况,下达本年度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计划额度和项目建设任务数(包括县委农办统一上报的2023年度和2024年度省级中心村项目);同时按项目建设数量下达乡镇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管护及工作经费。
二、项目批复和材料报送。各乡镇按照此次下达的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额度和项目建设任务,结合项目预申报、乡村规划等情况统筹安排,尽快将资金、项目批复下达落实到有关项目点行政村。乡镇资金项目批复文件及项目批复汇总表(附件2)于7月18日前报送县财政局。同时上报2024年至2026年三年滚动项目库表(附件3)。
三、项目建设管理。各乡镇严格按照下达的批复尽快督促村组及时全面开工实施项目建设,2024年度的项目除遇特大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向县财政局报备外,其他批复下达项目必须当年10月底完工,并粘贴项目标识牌。当年不能完工的项目视同项目终止,县财政将收回相应的资金,收回的资金由县级第二年统筹安排。项目已经批复下达,原则上不作变更,确需变更的严格按项目变更程序实行变更;严禁超预算实施项目。乡镇资金拨付要严格按照签订的合同(协议)执行,项目资金结算根据审核报告结果清算。
四、项目档案管理。所有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要及时整理相关档案资料,档案资料按照祁门县财政局祁财乡(2020)35号文件要求,按行政村和按项目申报、批复、招标、实施、验收、结算等程序统一装订归档,乡镇留存一份,11月底前报县财政局一份。县财政局根据工程审核结果和资料上报情况拨付项目清算资金。
五、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工作。从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宣传信息、项目效益、后续管护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办好惠农利民实事,让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真正成为“民心项目”。
附件 :2024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项目下达计划表
祁门县财政局
2024年7月10日
附件1 | |||
2024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下达计划表 | |||
编制单位:祁门县财政局 | |||
乡镇 | 项目任务和资金计划 | 备注 | |
下达计划额度(万元) | 实施项目个数 | ||
祁山镇 | 124.88 | 11 | |
大坦乡 | 40.45 | 3 | |
小路口镇 | 43.90 | 4 | |
金字牌镇 | 30.00 | 3 | |
柏溪乡 | 54.00 | 3 | |
凫峰镇 | 31.00 | 3 | |
平里镇 | 36.00 | 3 | |
溶口乡 | 39.70 | 3 | |
芦溪乡 | 10.00 | 1 | |
祁红乡 | 30.00 | 3 | |
塔坊镇 | 48.05 | 4 | |
历口镇 | 84.70 | 8 | |
渚口乡 | 33.00 | 3 | |
古溪乡 | 38.00 | 4 | |
闪里镇 | 50.00 | 4 | |
新安镇 | 60.00 | 4 | |
箬坑乡 | 20.00 | 2 | |
安凌镇 | 90.00 | 8 | |
合计 | 863.68 | 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