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6975/202504-00036 信息分类: 政策与标准
主题分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祁门县历口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4-24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祁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级惠农补贴政策汇总清单

作者:历口镇政府 发布时间:2025-04-24 15:13 信息来源:祁门县历口镇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主管部门

补贴项目

政策依据

补贴对象

补贴标准

申领流程

发放时间

联系电话

备注

国家标准

省级标准

市级标准

县级标准

1

祁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本人为农业户口、没有违反计划生育,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年满60周岁对象(到人)

960元/人/年

非独女户:960元/人/年;独女:1200元/人/年;独生子女死亡现无子女:1560元/人/年;独女死亡现无子女:1800元/人/年

非独女户:960元/人/年;独女:1200元/人/年;独生子女死亡现无子女:1560元/人/年;独女死亡现无子女:1800元/人/年

非独女户:960元/人/年;独女:1200元/人/年;独生子女死亡现无子女:1560元/人/年;独女死亡现无子女:1800元/人/年

本人申报,村评议、乡(镇)初审、县复核确认,执行三级四榜公示;每年1月31日前录入国家信息管理系统

按年度发放

0559-4516720

 

2

祁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金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黄卫计[2018]77号、财社[2022]49号、皖财社[2022] 975号

对只有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计划生育家庭,女方满49周岁,因丧偶、离婚或单身收养形成的单亲家庭,单亲一方须年龄满49周岁(到人)

年标准5520元(伤残);7080元(死亡)

年标准7440元(伤残); 9600元(死亡)

年标准7440元(伤残); 9600元(死亡)。鼓励各区县对特扶伤残对象提高特扶金标准

年标准7940元(伤残); 9600元(死亡)

本人申报、村(居)评议、乡(镇)初审、县复核确认;每年1月31日前录入国家信息管理系统

按年度发放

0559-4516720

 

3

祁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补助资金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皖人口发〔2011〕16号、黄卫计[2018]77号、财社[2022]49号

节育手术一级、二级、三级并发症人员,(到人)

年标准6240元(一级);4680元(二级);3120元(三级)

年标准6240元(一级);4680元(二级);3120元(三级)

年标准7200元(一级)、4800元(二级)、3600元(三级)

年标准7200元(一级)、4800元(二级)、3600元(三级)

施行了计划生育手术按规定鉴定为三级以上的并发症,并持有县级以上并发症鉴定结论或意见,并发症尚未治愈或康复的对象

按年度发放

0559-4516720

 

4

祁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保健费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家庭(到户)

 

每月发给不低于二十元独生子女保健费

每月发给二十元独生子女保健费

每月发给二十元独生子女保健费

乡镇政府造册发放

按年度发放

0559-4516720

 

5

祁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医保补助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祁政办明电〔2022〕22号

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特扶对象

 

 

 

2023年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50元,仅补助特扶对象个人缴纳部分。

县卫生健康委造册发放

按年度发放

0559-4516720

 

6

祁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失独家庭提高部分补助资金

皖卫家庭秘[2018]49号;国卫办人口函[2020]549号

特扶失独对象(到人)

 

300元\年.人

300元\年.人

300元\年.人

县卫生健康委造册发放

按年度发放

0559-4516720

 

7

祁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其他:计划生育奖扶扩面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本人为农业户口,没有违反计划生育,现存一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年满55周岁对象(到人)

 

 

 

360元\年.人

本人申报、村评议、乡(镇)初审、县复核确认,执行三级四榜公示

按年度发放

0559-4516720

 

8

祁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其他:特扶对象失能补贴资金

黄卫计[2018]147号、祁人口组[2014]18号

经评估鉴定特扶失能对象(到人)

 

 

特扶失独家庭根据鉴定失能程度分别给予600元/人/月、400元/人/月、200元/人/月的护理补贴。

根据失能程度:特扶伤残家庭每人每月发放800元、600元、400元的护理补贴和200元的生活补贴。特扶失独家庭每人每月发放1400元、1000元、600元的护理补贴和200元的生活补贴。

按照本人申报、失能评估、审批确认、建立档案、年度审查的程序进行

按年度发放

0559-4516720

 

9

祁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其他:放弃再生育奖励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符合再生育政策、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家庭(到户)

 

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一次性奖励

 

1000元一次性奖励

乡镇政府造册发放

按年度发放

0559-4516720

 

10

祁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退出村医生活补助

关于做好调整退出村医生活补助有关工作的通知(皖卫基层〔2018〕34号)

退出村医

 

1.累计满3年,每人每月补助不低于48元;
2.累计超过3年至满6年的,每人每月补助不低于96元;
3.累计超过6年至满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不低于144元;
4.累计超过9年至满12年的,每人每月补助不低于192元;
5.累计超过12年至满15年的,每人每月补助不低于240元;
6.累计超过15年至满18年的,每人每月补助不低于288元;
7.累计超过18年至满21年的,每人每月补助不低于336元;
8.累计超过21年至满24年的,每人每月补助不低于384元;
9.累计超过24年至满27年的,每人每月补助不低于432元;
累计超过27年至满30年的,每人每月补助不低于480元; ' 11.累计超过30年的,每人每月补助不低于528元。

 

 

个人申请;乡镇(街道)认定工作小组办公室受理登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一人一卷,建立档案;乡镇(街道)认定工作小组将初审、核实的认定结果进行公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乡镇(街道)所报初审结果逐人进行审核、公示;县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两次审核公示均无异议的结果,核定享受退出村医生活补助人员的身份及其工作年限、补助标准,并将核定的结果报市备案。

按月发放

0559-4519511

 

11

祁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紧急慰藉

关于做好2023年度县区人口健康专项基金项目工作的通知(皖计生协[2023]4号)

当年新发生的失独家庭(到户)

 

3000元/户

3000元/户

3000元/户

村(居)卫计专干摸底或者个人到所在村(居)进行申报,后由村、乡、县、市四级计生协逐级申报到省人口健康基金会,审批后将救助资金拨至县级计生协账户,由县级安排打卡至救助对象账户

实时发放

0559-4519511

 

12

祁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慢性病救助

关于做好2023年度县区人口健康专项基金项目工作的通知(皖计生协[2023]4号)

领取慢性病证明的计生特扶对象(到户)

 

500-2000元/人

500元/人

500元/人

村(居)卫计专干摸底或者个人到所在村(居)进行申报,后由村、乡、县、市四级计生协逐级申报到省人口健康基金会,审批后将救助资金拨至县级计生协账户,由县级安排打卡至救助对象账户

实时发放

0559-4519511

 

13

祁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大病住院救助

关于做好2023年度县区人口健康专项基金项目工作的通知(皖计生协[2023]4号)

当年因大病住院的计生特扶对象(到户)

 

1000-5000元/人

1000元/人

1000元/人

村(居)卫计专干摸底或者个人到所在村(居)进行申报,后由村、乡、县、市四级计生协逐级申报到省人口健康基金会,审批后将救助资金拨至县级计生协账户,由县级安排打卡至救助对象账户

实时发放

0559-4519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