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7046/202512-00009 信息分类: 政策与标准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民政、扶贫、救灾 发文日期: 2022-08-31
发布机构: 祁门县平里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12-10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申请改造条件】危房改造对象申请条件

作者:平里镇政府 发布时间:2025-12-10 11:24 信息来源:祁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次数:

  中央支持的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应在原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以下简称4类重点对象)中根据住房危险程度确定。原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识别以扶贫部门认定为准,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身份识别以民政部门认定为准,贫困残疾人家庭身份识别应由残联商扶贫或民政部门联合认定为准。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依据上述部门提供的4类重点对象名单组织开展房屋危险性评定,根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建村函〔2009〕69号)制定简明易行的评定办法,少数确实难以评定的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请专业机构鉴定。经评定为C级和D级危房的4类重点对象列为危房改造对象。已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计划的4类重点对象不得列为农村危房改造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