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7046/202512-00009 信息分类: 政策与标准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文日期: 2022-07-20
发布机构: 祁门县平里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12-10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申请指南

作者:平里镇政府 发布时间:2025-12-10 11:09 信息来源:祁门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阅读次数:

1.补贴对象:全县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且已确权登记的农户。农户已流转给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经营主体的耕地,补贴资金仍直接发放给承包耕地的农户(流转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除外)。

2.补贴范围:补贴资金以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面积为发放依据。对暂未确权到户的耕地,按照原有承包种植面积进行统计。已被非农征用、退耕还林、挖塘养鱼、畜禽养殖、发展林果业、绿化景观建设、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撂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耕地质量未能通过验收确认的耕地不属于补贴范围;撂荒一年以上不予补贴。

3.补贴标准:根据省财政下达我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额度和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统计的发放补贴面积进行测算。

4.咨询电话:县农水局电话:0559-4516553,县财政局电话:0559-4526432。

5.受理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6.办理流程:农户向村委会申报,村委会负责登记审核。乡镇政府负责补贴面积的统计、核实和数据录入工作,做好政策解释及信访维稳工作。以组为单位进行公示,在各村民小组集中点张榜公示,公示时间7天,乡镇政府在政府网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由乡镇政府将电子档和纸质材料上报到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7.办理时限:每年接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文件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