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6932/202411-00008 信息分类: 政策与标准
主题分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祁门县祁山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11-07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2025年度祁门县计划生育“奖扶”“特扶”申报开始啦!

发布时间:2024-11-07 17:12 信息来源:县卫健委 阅读次数:

又到一年一度的计划生育奖特扶工作申报时间啦!祁门县各乡镇已开始对2025年度新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进行申报材料的收集、初审,如果您或您身边有符合申请条件的对象,请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员会进行申报。

(一)奖励扶助对象同时具备的条件:

1、本人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乡(镇);  

2、2016年1月1日之前没有违反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且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  

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均死亡现无子女;

4、年满60周岁(1933年1月1日-1965年12月31日出生人群);

奖励扶助扩面对象:我县根据国家规定的奖励扶助条件,对农村独(双)女家庭奖励扶助享受年龄从60周岁提前到55周岁(1966年1月1日-1970年12月31日出生人群)。 

(二)特别扶助对象同时具备的条件: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夫妻;

2、女方年满49周岁(因丧偶、离婚或单身收养形成的单亲家庭,单亲一方年龄满49周岁);

3、2016年1月1日之前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且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  

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及以上)。

(三)提供申报材料:

1、申报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三张;

2、配偶、子女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3、其他相关材料(如结婚证、收养证、残疾证、死亡证明、申报奖励扶助则要提供改居前为农业户口证明等)。

(四)下列人员不属于奖励扶助对象:

1、受到刑事处罚,尚在服刑期的;

2、2015年6月17日后,户籍发生迁移,由非农业户口转为农村居民户口的,农业户口转城镇居民户口;

3、农业户口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含退休)等其他情况。    

乡(镇)人民政府咨询电话:

县卫生健康委电话:0559-4516720。

温馨提示:

2025年度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扶助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千万别错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