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祁门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年度集中调整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创优“四最”营商环境,持续深化“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建设,根据《黄山市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和《关于开展全市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年度集中调整工作的通知》(黄编办字〔2021〕1号),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县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年度集中调整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国务院及省、市政府调整权力事项和规范性文件出台调整废止,结合政务服务等实际需要,调整规范全县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公布实施清单年度版本。
(一)调整规范权责清单。按照省级统筹、上下联动的原则,县乡两级在权责清单目录2019年本和2020年印发的县级依职权类权责事项目录的基础上,按照省统筹后下发的《权责清单统一规范指导目录》,结合实际调整县、乡两级权责清单,确保同一行政权力事项在纵向不同层级、横向不同区域间,保持事项名称、类型、依据等要素统一规范。
(二)调整规范公共服务清单。按照公共服务做加法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做好公共服务清单年度集中调整工作。县乡两级根据省下发的《公共服务清单统一规范指导目录》,结合实际调整本级公共服务清单,进一步统一规范市县乡各个层级相同公共服务事项名称、办理依据等要素。为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标准化、便利化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将总工会、团县委、妇联、科协、工商联等纳入公共服务清单编制范围。
(三)调整规范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按照中介服务做减法的原则,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权责清单调整、事业单位改革、行业协会脱钩及工作实际等,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做好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年度集中调整工作。县直有关部门要坚持“只减不增”,结合实际做好本级中介服务清单调整工作。
二、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梳理审核调整事项(3月20日前)。
1.梳理调整事项。各乡镇、县有关部门对原有清单事项依据目录进行更新,填写清单事项依据目录(附表1),权责清单调整意见(附表2)、公共服务清单调整意见表(附表3)、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调整意见表(附表4),于3月12日前函报县委编办(权责清单制度建设股),电子版发至邮箱527600238@qq.com,不需要调整的部门附件2、3、4实行零报告。
2.调整事项审核。县委编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县各有关部门报送的清单调整意见进行集中审核。审核意见将及时反馈给各乡镇和县各有关部门,各乡镇、县各有关部门进行修改完善(3月20日前)。
第二阶段:比对省统一规范指导目录(3月31日前)。
1.各乡镇、县各有关部门根据本乡镇本部门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调整情况,做好全省统一规范指导目录的修改意见建议反馈工作(3月25日前)。
2.各乡镇、县各有关部门对照省下发的统一规范指导目录(包含全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全省7类行政权力事项统一规范指导目录、市县依职权类权责清单统一规范目录和全省公共服务清单指导目录),结合前期动态调整梳理审核情况,进行比对和认领工作,对不认领事项作出说明。在比对基础上,填报调整后权责清单、调整后公共服务清单、调整后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附表5、6、7)(3月31日前)。
第三阶段:年度调整意见(4月底5月上旬)。
各乡镇、县各有关部门对照省统一规范指导目录,结合实际汇总调整事项梳理和修改完善情况,提出清单年度集中调整意见,于4月10日前报县委编办。县委编办汇总后报市委编办审核。经市委审核同意后,在5月上旬与市级压茬公布实施清单。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开展清单年度集中调整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持续深化“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建设的具体举措。各乡镇县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等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各乡镇县各有关部门开展清单年度集中调整工作情况将作为2021年度政务公开等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明确节点,压茬推进。各乡镇县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县压茬推进的原则,严把时间节点,加强指导、上下联动,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市域内各级各类清单要素(名称、类型、依据等)统一、标准统一,同一层级事项数量大体相当。
(三)强化衔接,利企便民。各乡镇县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政务服务目录与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的联动调整及衔接,进一步推进权力事项和服务事项网上运行。要紧扣利企便民,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在转作风、提效能、优服务等方面取得新成效,发挥清单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中的全流程基础性作用。
为顺利、高效抓好集中调整工作,请各乡镇、县各有关单位于3月5日将分管领导、经办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报县委编办权责清单制度建设股,并以“单位+真实姓名”加入“祁门县权责清单建设工作群”(群号423234137)。
附件:1.xxx权责清单事项依据目录表
2.xxx部门权责清单调整意见表
3.xxx公共服务清单调整意见表
4.xxx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调整意见表
5.xxx调整后权责清单
6.xxx调整后公共服务清单
7.xxx部门调整后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保留事项清单
xxx部门调整后行政权力中介服务取消事项清单
xxx部门调整后行政权力中介服务规范事项清单
2021年3月1日
附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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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权责清单事项依据目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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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时间:2021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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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依据文件名称 |
依据颁布文号、时间 |
对应行政权力事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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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对应行政权力事项包括2019年本权力事项和2020年依职权类事项。 2.为便于统计,此表格请用Excel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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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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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部门权责清单调整意见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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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公章) |
填报时间: 2021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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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力类型 |
权力名称 |
子项 |
实施依据 |
调整类型 |
调整意见及理由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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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先将2019年本权力事项和2020年依职权类事项全部列出,并找出两者对应关系,形成础权力事项,再提出调整意见。2019年本权力事项序号用1,2,3……表示,2020年依职权类权责事项序号用依1,依2,依3……表示。 2.“权力名称”应填写规范、完整,与2019年本和2020年依职权类事项名称一致。 3.“实施依据”应规范填写依据名称、条款及具体内容;涉及依据颁布、修改、废止的,要注明实施、修改、废止的文号及时间。 4.“调整类型”应写明新增、保留、取消、规范(事项名称、实施依据等)等具体意见。原则上调整后的事项名称以2020年依职权类事项名称为准。 5.“调整意见及理由”应说明清楚调整的具体情况及原因,已进行即时动态调整的在备注栏标注调整时间和调整文号; 6.为便于统计,此表格请用Excel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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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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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公共服务清单调整意见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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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公章) |
填报时间: 2021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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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办理依据 |
实施机构 |
调整类型 |
调整意见及理由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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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事项名称”应填写规范、完整。 2.“办理依据”应规范填写依据名称、条款及具体内容;涉及依据颁布、修改、废止的,要注明实施、修改、废止的文号及时间。 3.“实施机构”应明确到具体股室。 4.“调整类型”应写明新增、划入、划出、取消、规范(事项名称、办理依据等)等具体意见。 5.“调整意见及理由”应说明清楚调整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6.为便于统计,此表格请用Excel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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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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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调整意见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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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公章) |
填报时间: 2021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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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设定依据 |
对应权力事项名称 |
调整类型 |
调整意见及理由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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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事项名称”应填写规范、完整,与设定依据中的表述一致。 2.“设定依据”应规范填写依据名称、条款及具体内容;涉及依据颁布、修改、废止的,要注明实施、修改、废止的文号及时间。 3.“调整类型”应写明新增、划入、划出、取消、转换、规范(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等)等具体意见。 4.“调整意见及理由”应说明清楚调整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5.为便于统计,此表格请用Excel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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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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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调整后权责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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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公章) |
填报时间: 2021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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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力类型 |
权力名称 |
子项 |
实施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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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权力名称”应填写规范、完整。 2. “实施依据”应规范填写依据名称、条款及具体内容;涉及依据颁布、修改、废止的,要注明实施、修改、废止的文号及时间。 3.为便于统计,此表格请用Excel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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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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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调整后公共服务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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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公章) |
填报时间:2021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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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办理依据 |
实施机构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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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事项名称”应填写规范、完整。 2. “办理依据”应规范填写依据名称、条款及具体内容;涉及依据颁布、修改、废止的,要注明实施、修改、废止的文号及时间。 3.“实施机构”应明确到具体股室。 4.为便于统计,此表格请用Excel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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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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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部门调整后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保留事项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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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时间:2021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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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 |
设定依据 |
对应权力 事项名称 |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
收费标准 |
委托主体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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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条件 |
资质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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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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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事项名称”应填写规范、完整,与设定依据中的表述一致。 2.“设定依据”应规范填写依据名称、条款及具体内容;涉及依据颁布、修改,要注明实施、修改的文号及时间。 3.中介服务机构资质条件,指行政机关认可的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资格条件;中介服务机构资质依据,包括直接明确中介服 务机构资质条件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名称和具体条文。 4.中介服务收费类型,可按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行政事业性收费或市场调节价等类型填写。 5.委托主体,按照由行政相对人委托或行政机关委托两种方式填写。 6.为便于统计,此表格请用Excel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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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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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部门调整后行政权力中介服务取消事项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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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时间:2021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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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设定依据 |
对应权力事项名称 |
委托主体 |
处理意见及理由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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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事项名称”应填写规范、完整,与设定依据中的表述一致。 2.“设定依据”应规范填写依据名称、条款及具体内容;涉及依据颁布、修改,要注明实施、修改的文号及时间。 3.“处理意见及理由”应说明清楚取消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4.为便于统计,此表格请用Excel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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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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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部门调整后行政权力中介服务规范事项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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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时间:2021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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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设定依据 |
对应权力 |
规范内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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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事项名称”应填写规范、完整,与设定依据中的表述一致。 2.“设定依据”应规范填写依据名称、条款及具体内容;涉及依据颁布、修改,要注明实施、修改的文号及时间。 3.“规范内容”应说明规范后的具体要求。 4.为便于统计,此表格请用Excel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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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1024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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