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第711号令,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自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新《条例》进一步扩大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与否的界限,完善了依申请公开的程序规定。为做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条例》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新《条例》的思想认识
此次对条例的修订,全面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新《条例》解决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各乡镇各部门要将学习贯彻新《条例》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抓实抓好,真正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将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新《条例》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上来,全面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二、认真谋划,积极开展新《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
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详细周密的学习计划,提出切实可行的学习目标。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新《条例》全文,准确领会其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二是通过举办研讨班、召开座谈会、专家辅导、知识测试等形式,将全体干部职工轮训一遍,努力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在指导实践上做文章,在狠抓落实上出成效。三是通过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电子显示屏、集中宣传等方式,全面宣传新《条例》的重要意义、立法精神和主要内容,让人民群众了解和熟悉政务公开的有关政策措施,为新《条例》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精心准备,狠抓新《条例》精神的贯彻落实
各乡镇各部门要对照新《条例》要求,认真梳理工作职能,准确确定公开内容,明确公开形式,全面贯彻落实好新《条例》,重点把握以下三点要求:一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主动公开。二是完善依申请公开程序,切实保障申请人及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同时对少数申请人不当行使申请权,影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的行为作出必要规范。三是强化便民服务要求,通过加强信息化手段的运用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四、加强领导,确保新《条例》学习贯彻落到实处
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新《条例》要求,真正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一项重大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文件精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自觉增强政务公开的意识,提高政务公开的能力。要通过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工作创新,妥善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附件:宣传标语
祁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13日
附件:
宣传标语
1.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
2.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3.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4.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法治政府
5.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
6.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7.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政府办事效率
8.公开政府信息,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
9.公开政府信息,服务经济社会活动
10.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11.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构建和谐祁门
12.公开政府信息,打造阳光政府
13.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造透明政府、责任政府、服务型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