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项目工作的通知
就业是残疾人最大的民生。为进一步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实施好2025年度就业创业扶持项目,结合我县实际,就项目工程实施通知如下:
一、 扶持对象
具有我县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处于就业年龄段(男16-60岁、女16-55岁),已经就业创业或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优先考虑已脱贫的不稳定户或边缘户的残疾人,原则上,已享受过扶持的人员不在此范围之内。2025年全县计划扶持人数40名。(具体分配任务见附表)
二、 申报程序
1.各有关乡镇要根据下达的指导任务数,摸排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和项目。
2.填写“祁门县残疾人创业就业工程登记表”、协议书、并提供残疾证复印件、残疾对象本人社保卡复印件,报送县残联教就办。
三、工作要求
1.严格审核程序。对残疾人个人及其家庭通过从事种植、养殖、加工、零售、修理、餐饮、盲人按摩、电子商务、网络电商等各种形式进行创业的,给于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各乡镇要严格把好准入关,要突出实际生产项目,对项目进行跟踪服务、监督,县残联将对上报扶持人员进行核查后拨付项目资金,不符合一律不拨付资金。
2.提高扶持成效。各乡镇要以此次工程实施为契机,切实掌握需要帮扶的困难残疾人家庭数量及基本情况,为残疾人建立台账,动态管理,组织党员结对帮扶,帮助残疾人实现就业创业。
3.基本要求。蔬菜大棚面积2亩以上,养肉猪5头以上;养牛、养羊10头以上;养鸡500只以上;鱼塘2亩以上、新辟茶园2亩以上;低产茶园改造5亩以上;种植茶苗5亩以上;经营饭店、超市及小规模工厂等必须要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面积100平方以上等。
4.按时报送资料,各乡镇残联务必于2025年6月10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县残联教就办。超时未报的,一律视同放弃处理。
附件:1.祁门县2025年度创业就业扶持工程指标分配表
2.祁门县残疾人“创业就业扶持工程”登记表
3.祁门县残疾人创业就业扶持资金使用协议书
2025年 6月3日
祁门县残疾人创业就业项目工程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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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 |
数量 (人) |
备注 |
序号 |
单位 |
数量 (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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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祁山镇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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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未安排乡镇的且符合条件的对象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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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塔坊镇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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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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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平里镇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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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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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金字牌镇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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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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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凫峰镇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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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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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祁红乡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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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溶口乡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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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芦溪乡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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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大坦乡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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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柏溪乡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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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3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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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4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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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门县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工程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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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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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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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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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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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 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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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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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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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名 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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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社保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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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发展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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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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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残联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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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门县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资金使用协议书
为充分发挥残疾人就业扶持资金作用,切实扶持残疾人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集中就业,增加收入,改善生活,根据《安徽省残疾人创业就业扶持工程实施》实施特订立如下协议:
甲方:祁门县残联
乙方:(被扶持人)
一、甲方从扶持资金中无偿提供乙方3000元作为就业创业启动资金进行就业补助。
二、甲方委托乡镇残联理事长或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负责就业创业工程项目落实工作,乙方应接受指导、管理和监督。
三、乙方只能将就业创业扶持资金用于发展生产,不得挪作他用,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资金。以上协议,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祁门县残疾人联合会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皖公网安备 341024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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