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485847575/202507-00006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就业、创业,残疾人 发文日期: 2025-06-03
发布机构: 祁门县残疾人联合会 发布日期: 2025-07-28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祁残联〔2025〕13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开展2025年度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项目工作的通知

作者:祁门县残联 发布时间:2025-07-28 16:56 信息来源:祁门县残疾人联合会 阅读次数: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就业是残疾人最大的民生。为进一步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实施好2025年度就业创业扶持项目,结合我县实际,就项目工程实施通知如下:

一、 扶持对象

具有我县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处于就业年龄段(男16-60岁、女16-55岁),已经就业创业或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优先考虑已脱贫的不稳定户或边缘户的残疾人,原则上,已享受过扶持的人员不在此范围之内。2025年全县计划扶持人数40名。(具体分配任务见附表)

二、 申报程序

1.各有关乡镇要根据下达的指导任务数,摸排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和项目。

2.填写“祁门县残疾人创业就业工程登记表”、协议书、并提供残疾证复印件、残疾对象本人社保卡复印件,报送县残联教就办。

三、工作要求

1.严格审核程序。对残疾人个人及其家庭通过从事种植、养殖、加工、零售、修理、餐饮、盲人按摩、电子商务、网络电商等各种形式进行创业的,给于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各乡镇要严格把好准入关,要突出实际生产项目,对项目进行跟踪服务、监督,县残联将对上报扶持人员进行核查后拨付项目资金,不符合一律不拨付资金。

2.提高扶持成效。各乡镇要以此次工程实施为契机,切实掌握需要帮扶的困难残疾人家庭数量及基本情况,为残疾人建立台账,动态管理,组织党员结对帮扶,帮助残疾人实现就业创业。

3.基本要求。蔬菜大棚面积2亩以上,养肉猪5头以上;养牛、养羊10头以上;养鸡500只以上;鱼塘2亩以上、新辟茶园2亩以上;低产茶园改造5亩以上;种植茶苗5亩以上;经营饭店、超市及小规模工厂等必须要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面积100平方以上等。

4.按时报送资料,各乡镇残联务必于2025610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县残联教就办。超时未报的,一律视同放弃处理。

 

附件:1.祁门县2025年度创业就业扶持工程指标分配表

2.祁门县残疾人“创业就业扶持工程”登记表

3.祁门县残疾人创业就业扶持资金使用协议书



                           2025 63


祁门县残疾人创业就业项目工程分配表

序号

单位

数量

(人)

备注

序号

单位

数量

(人)

备注

1

祁山镇

4

 

11

未安排乡镇的且符合条件的对象

5

 

2

塔坊镇

4

 

3

平里镇

4

 

4

金字牌镇

4

 

5

凫峰镇

4

 

6

祁红乡

3

 

7

溶口乡

3

 

8

芦溪乡

3

 

9

大坦乡

3

 

10

柏溪乡

3

 

小计

35

5

合计

40


祁门县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工程登记表

 

残疾人姓名

 

性别

 

文化

程度

 

残疾类型

 

残疾

证号

 

家庭住址

 

电话

号码

 

 

开户行

 

本人社保卡号

 

 

拟发展项目

 

乡镇意见

 

县残联意见

 


祁门县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资金使用协议书

 

    为充分发挥残疾人就业扶持资金作用,切实扶持残疾人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集中就业,增加收入,改善生活,根据《安徽省残疾人创业就业扶持工程实施》实施特订立如下协议:

    甲方:祁门县残联

    乙方:(被扶持人)

    一、甲方从扶持资金中无偿提供乙方3000元作为就业创业启动资金进行就业补助。

    二、甲方委托乡镇残联理事长或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负责就业创业工程项目落实工作,乙方应接受指导、管理和监督。

    三、乙方只能将就业创业扶持资金用于发展生产,不得挪作他用,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资金。以上协议,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祁门县残疾人联合会          乙方(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