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485847575/202405-00005 信息分类: 主动回应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残疾人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祁门县残疾人联合会 发布日期: 2024-05-27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视力残疾分级标准

作者:祁门县残联 发布时间:2024-05-27 15:29 信息来源:市残联 阅读次数:

残疾评定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GB/T 26341—2010)(以下简称残疾标准)。

一、视力残疾标准

视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低下并且不能矫正或视野缩小,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

视力残疾包括盲及低视力。

二、视力残疾的分级

类别
级别
最佳矫正视力
一级
无光感~<0.02;或视野半径<5度
二级
0.02~<0.05;或视野半径<10度
低视力
三级
0.05~<0.1
四级
0.1~<0.3

〔注〕(1)盲或低视力均指双眼而言,若双眼视力不同,则以视力较好的一眼为准。如仅有单眼为视力残疾,而另一眼的视力达到或优于0.3,则不属于视力残疾范畴。(2)最佳矫正视力是指以适当镜片矫正所能达到的最好视力,或针孔视力。(3)以注视点为中心,视野半径<10度者,不论其视力如何均属于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