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祁门县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
3月8日,县残工委办公室印发《祁门县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祁残工〔2023〕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 出台背景和起草过程
目前,祁门县残疾人就业困难问题依然突出,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积极性、主动性有待提高。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皖政办〔2022〕12号)、《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黄山市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黄政办秘〔2022〕64号)精神,县残联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广泛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残工委意见建议,经反馈形成一致意见后对《实施方案》(修改稿)进行定稿,最终形成《实施方案》,以县政府残工委办公室名义正式印发。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3个部分,分别为目标任务、主要措施、保障条件。
1.目标任务。以我县有就业需求和就业条件的城乡未就业残疾人为主要对象,更好发挥政府促进就业的作用,进一步落实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相关政策,加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残疾人就业服务质量和效益,稳定和扩大残疾人就业岗位。2022—2024年全县共实现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270人,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落实。
2.主要措施。一是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确保“十四五”期间编制50人(含)以上的县级机关和编制67人(含)以上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县、乡两级根据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制总数,统筹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二是推进国有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国有企业应当带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当及时足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三是实施民营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民营企业应当将助残就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或编制专项社会责任报告。四是引导残疾人组织帮助残疾人就业创业。充分发挥各级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扶残助残社会组织、残疾人就业创业带头人等作用,带动辐射更多残疾人就业创业。积极引导扶持残疾人积极参与本地区特色品牌的创业就业。五是帮扶就业困难残疾人就业创业。各地要将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残疾人全部纳入就业援助范围;统筹用好现有公益性岗位。六是扶持农村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农村残疾人或其家庭成员从事种植、养殖、乡村旅游、电商等产业,持续做好易地搬迁残疾人就业帮扶。七是支持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创业。将残疾人高校毕业生作为重点对象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和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八是促进盲人按摩人员就业创业。支持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开办医疗按摩所,多渠道助力残疾人就业创业。九是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保障。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残疾人就业纳入服务范围;建立健全残疾人就业辅导员制度。十是提升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对有就业需求和就业条件的就业年龄段未就业残疾人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或创业培训,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按规定给予培训费、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
3.保障条件。一是加强政策保障。落实中央组织部、中国残联等印发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二是加强资金保障。保障残疾人就业培训、职业教育、就业服务、补贴奖励等相关资金投入,进一步完善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合理确定补贴和奖励标准、条件等。三是加强监督落实。各部门要进一步落实责任,确保相关措施落地见效。要依法维护残疾人就业权益,坚决防范和打击虚假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行为。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每年年底向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报送落实情况。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在方案实施期间每年组织一次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落实情况效果评估。
三、主要名词解释
(一)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按不低于本单位上一年度从业人员总数的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二)辅助性就业机构:指组织就业年龄段有就业意愿但难以进入竞争性劳动力市场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从事生产劳动的集中就业形式,在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劳动报酬、劳动协议签订等方面比普通劳动者更加灵活。
(三)阳光家园计划:即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居家照料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的家庭,履行相应的申请审批程序后可获得资助。
四、解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
如有对《实施方案》不理解之处,可向祁门残联教育就业科具体咨询,电话:0559-4527502,联系人:黄德明(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皖公网安备 34102402000001号
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