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自2026年1月1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预征土地增值税的计征依据=预收款÷(1+增值税适用税率或征收率)。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口径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