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024MB1902938M/202601-00017 信息分类: 主动回应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祁门县税务局 发布日期: 2026-01-14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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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主动回应】2026年购置的新能源汽车是否还可以享受车辆购置税免征优惠?

发布时间:2026-01-14 16:10 阅读次数:

解答: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

文件依据:《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