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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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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回应
索
引
号:
11341024MB1902938M/202401-00007
信息分类:
互动回应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4-01-11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祁门县税务局
发布日期:
2024-01-11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关
键
词:
内容概述:
有
效
性:
有效
【互动回应】我们是数电票试点纳税人,数电票的开具金额总额度不足并且系统自动调整后总额度仍不够的,如何操作发起申请人工调整?
作者:祁门县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4-01-11 08:37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网站
阅读次数: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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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税务数字账户—发票额度调整申请”模块,申请调整开具金额总额度,填写调整理由并上传相关附件后,即可启动人工调整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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