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024MB1902938M/202310-00010 信息分类: 互动回应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3-11-22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祁门县税务局 发布日期: 2023-10-22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互动回应】纳税人提供动物绝育手术的动物诊疗服务是否可以免征增值税?

作者:祁门县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3-10-22 11:30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阅读次数:


答: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免征增值税。  

动物诊疗机构提供的动物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和动物绝育手术等动物诊疗服务,属于上述规定中所称“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动物诊疗机构,是指依照《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19号公布,农业部令2016年第3号、2017年第8号修改)规定,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并在规定的诊疗活动范围内开展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