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024MB1902938M/202309-00009 信息分类: 互动回应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3-11-22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祁门县税务局 发布日期: 2023-09-22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互动回应】“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是否指年平均工资?

作者:祁门县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3-09-22 11:27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阅读次数:

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上述政策中的“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是否指年平均工资?

解答:是指年平均工资。